山东今年退休金如何涨,年山东退休金上调方案及补发时间
2017年山东退休养老金上调细则还未有出台具体的规定,但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3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以下是详细介绍!
山东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33号),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从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一、调整范围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这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养老金。
(二)挂钩调整。按以下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
1.按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确定月增加额。
2.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分别执行下述挂钩调整办法:
(1)企业退休人员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调整。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按不同的缴费年限确定月增加额,具体标准为:
缴费年限 | 增加额(元/月) |
15年及以下 | 25 |
16年-20年 | 41 |
21年-25年 | 52 |
26年-30年 | 63 |
31年-35年 | 74 |
36年-40年 | 85 |
41年-45年 | 96 |
46年及以上 | 107 |
上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缴费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2)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本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下同)挂钩调整。根据职务层级不同划分若干档次,每个档次以57元为基数乘以不同的调整系数确定月增加额。各职务层级的具体调整系数,遵循衔接平衡原则,另行确定。
(三)适当倾斜。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认的出生年月计算,下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同时,综合考虑不同年龄人员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对达到相应年龄的有关人员,再分别按下述办法增加养老金:
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70元、170元和32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0元、40元和80元。
2.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5周岁和80周岁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60元和40元。
三、资金列支渠道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四、相关问题处理
(一)按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建国前老工人,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另行制定。
(二)按本通知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退职人员,系指按《劳动保险条例》第13条丙款、国发〔1978〕104号、鲁革发〔1972〕143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三)本通知所称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系指按鲁政办发〔2011〕64号等文件规定办理一次性补缴参保手续的人员,以及按鲁人社发〔2015〕29号等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补缴、补缴前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可以认定的视同缴费年限、补缴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后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四)确定本人月基本养老金基数时,企业退休人员按鲁劳社发〔1999〕82号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鲁人社办发〔2015〕78号文件及有关规定应当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待遇项目确定。
(五)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按1元增加。
五、组织实施
本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直接关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规范、基础信息齐全准确的,经统筹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准后,由负责统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尚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协助办理。各市要按照省统一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平稳进行。
相关解读
9月13日,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确定从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将惠及我省550余万退休人员。
调整面向去年年底前退休人员
今年调整养老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第一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范围是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机关和企业养老并轨后,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此次调整是国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养老保险发展新形势作出的慎重决策。我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确定按照略高于国家调整标准执行。这能够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我省广大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总体上看,我省方案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争取最大公约数,合理兼顾了各方的权益。
除挂钩调整外,每人每月定额增70元
根据《通知》,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此次养老金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方式,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什么是定额调整?省人社厅职工养老保险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体现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
除定额调整外,挂钩调整主要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其中,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调整。第二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办法。
对于高龄退休人员,除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外,养老金调整将适当倾斜。
其中,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同时,考虑不同年龄人员的实际情况,将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予以补齐。
对于在上一养老金调整周期内刚刚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这次还需要将该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给予补齐。比如,企业某退休人员去年刚达到80岁,上次调整时只享受了75-79岁的倾斜标准,今年要按80岁的标准执行,将两个档次之间累计倾斜的差额补齐。
企业一次性补缴人员,纳入统一调整办法
据了解,今年首次将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纳入统一调整办法,其定额和挂钩调整与其他企业退休人员执行相同政策,高龄倾斜标准与其他人员也一样。此外,企业退职人员将与退休人员执行统一调整政策,不再按退休人员的80%确定。
“广大退休人员可以放心。目前,我省各地正在加紧开展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有序开展,从1月到本地落实期间增发养老金都会足额发放。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多年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政策已逐步成熟定型。今年调整办法在待遇上“做加法”,让更多的人群受益。调整后,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纳入统一调整办法,其定额和挂钩调整与其他企业退休人员执行相同政策。另外,同时本着适当照顾企业退职人员的目的,自起,企业退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执行统一政策。
这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目前,我省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稳步有序开展,可以确定的是,调整养老金的执行时间不会改变,从1月到本地落实期间的增发养老金都会足额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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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办法出台后,社会各方面普遍给予了积极响应和评价。针对广大市民十分关心的一些问题,山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作了解答。
1问:今年调整养老金有什么特点?
答:今年调整养老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第一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对企业退休人员而言,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的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也是近年来首次降低调整比例,往年是10%左右,今年下调到6.5%左右;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而言,则是在打破退休“双轨制”后,首次按照养老保险制度规则和规律调整养老金。这是国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养老保险发展新形势作出的慎重决策。
2问:调整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和我省规定,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是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3问:今年调整养老金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什么时间兑现到位?
答:国家规定,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1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这次调整养老金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今年组织实施工作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国家部署时间相对较晚,比往年延后了4-5个月;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边改革边调待,增加了工作难度;三是国家对调整水平和办法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需各省结合实际,做大量的分析测算和研究论证工作。因此,从国家部署到各地落实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我省各地正在加紧开展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可以确定的是,调整养老金的执行时间不会改变,从1月到本地落实期间的增发养老金都会足额予以补发。这一点,请广大退休人员放心。
4问:我省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水平是多少?
答:国家要求,全国总体调整水平按6.5%左右确定。按照这一要求,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我省按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安排;同时结合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调整比例。这样安排,符合山东实际,有利于更好改善我省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调整水平指的是全省所有退休人员的人均水平;具体到个人,还要与本人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或职务职称等因素挂钩确定。
5问:调整养老金采取什么办法?
答: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我省今年调整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挂钩调整部分,分为两块:一块与底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另一块,企业与缴费年限挂钩、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职称挂钩。适当倾斜部分,主要面向高龄退休人员。具体的标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通知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6问:定额调整是怎么考虑的?
答:顾名思义,定额调整是指退休人员按一定数额调整增加养老金。无论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相同标准调整增加。这部分主要体现社会公平,让低收入群体公平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基本生活。
7问:我省高龄倾斜政策是怎么考虑的,为什么不同人员的累计倾斜标准不同?
答:以往年度,我省对不同人员的倾斜办法有所不同。企业倾斜政策已经实行多年,分三个年龄档次,即:70-74周岁、75-79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倾斜政策,则是从10月开始实行的,但只分两档,即:75-79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今年,我省在两个方面实现了政策统一。首先,实现了年龄档次的统一。企业继续分三档执行,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增加70-74周岁的档次。其次,实现了今年倾斜标准的统一。也就是当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个年龄档次的倾斜水平是相同的。
对于在上一养老金调整周期内刚刚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这次还需要将该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给予补齐。由于企业的上一调整周期是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机关事业单位是10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界定两者人员范围的时间是不同的。例如:企业某退休人员去年刚达到80岁,上次调整时只享受了75-79岁的倾斜标准,今年要按80岁的标准执行,将两个档次之间累计倾斜的差额补齐。对此,两厅通知中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历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累计倾斜标准不同,对各年龄档次人员补齐的差额也不同。例如:企业刚达到80岁的人员,补齐的差额为32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为40元。主要原因是,两个群体历史上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原有的待遇计发和调整政策不同,企业各年龄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差额较大,需要补齐的差额也相对较高。这符合衔接平衡的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
8问:我省文件规定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办法另行制定。请问这部分人员的待遇什么时候调整,再就是离休干部的待遇何时能够调整?
答: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将继续给建国前老工人适当增加待遇。目前,我们正在结合实际研究具体办法。对于离休干部待遇调整问题,国家近期已作了部署,我们也正在研究具体的贯彻意见。这两部分人员的待遇调整办法,待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将尽快部署落实。
9问:这次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什么渠道支付?
答:国家和我省明确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也就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两个基金“池子”,分别管理使用;调待所需资金分别从各自的基金中支付,不会造成两个基金相互挤占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