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物业投诉电话是多少,镇江怎么投诉物业
投诉物业收费价格等问题的,拨打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或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网上价格举报系统进行网上举报;或者拨打所在地住建局或房管所的投诉电话。
镇江物业服务新规出台!
根据镇江市委、市政府关于“精美镇江”暨文明城市创建的工作部署,即日起,镇江新一轮“精美小区”行动开始。作为物业管理标准化建设的重点事项??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规范化要求也已出台,与业主权益密切相关的13条事项必须公开公示。
“精美小区”行动着重于整治小区环境和树立物业管理行业文明形象两方面内容。
市住建部门对小区环境整治提出了细化要求,如对小区内外门面房、道路、单元间、楼梯进行集中清理和常态保持;单元门玻璃及楼道扶手擦拭达到无积灰、无明显污迹等。物业服务企业良好形象提升方面,则要求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持证上岗、挂牌服务、文明礼貌;建立高效的投诉、回访处理机制等。
与此同时,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商品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等,落实推行物业服务企业事项公开公示制度。
这13项事情,物业必须公开!
1、 物业管理区域平面图、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等。公示时间:长期公示。
2、(临时)管理规约。公示时间:公示至管理规约正式制定前。
3、各辖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及专业经营单位的服务及投诉电话。公示时间:长期公示。
4、物业承接查验情况。公示时间:长期公示。
5、企业营业执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证书复印件、各项管理服务制度等信息。公示时间:长期公示。
6、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情况。公示时间:长期公示。
7、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等。公示时间:长期公示并结合收费调整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8、电梯、消防、监控等专业设施设及专业经营设施的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公示时间:长期公示。
9、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公示时间: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规定进行公示。
10、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利用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所得收益情况。公示时间:每年12月底前公示一次,且每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11、物业服务费、公共水电费、电梯运行电费使用分摊情况。公示时间:每年12月底前公示一次,且每次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12、节假日服务事项,小区文化活动安排及需要向业主提示的事项。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应当公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