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失业金多少钱一个月,本溪市失业金办理流程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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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从2016年2月1日起,对全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调整标准以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市区1320元/月,两县1200元/月),具体为:市区发放标准由现行的735元和840元,分别调整到924元和1056元;两县发放标准由现行的630元和720元,分别调整到840元和960元。

本溪市失业人员领取的条件

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法定原因暂时失去职业时,国家和社会对其提供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项目。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以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就业要求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本溪市失业人员领取期限

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