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居住证办理材料及办理手续流程网上续期方法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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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
2.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提交相关证明可以到公安机关或其它受理机构(街道、社区、乡镇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照片、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借住证明等材料。
【材料说明】
(1)合法稳定就业: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等;
(2)合法稳定住所:自有(亲友)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连续就读: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等。
办理流程
1.申领者提交相关证明可以到公安机关或其它受理机构(街道、社区、乡镇服务中心)申领居住证。
2.材料齐全、符合申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受理后15日内发放居住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以内,偏远地区可延长至15日。
办理费用: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9:00-17:0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