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企业退休人员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全)
从海南省社保局获悉,海南省本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11万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经进行完毕,海南省本级累计月调整增加养老金2020.16万元,累计调整补发金额16001.16万元,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78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今年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单位退休人员首次实行统一调待政策,即采取定额、挂钩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养老金调整办法。这导致原信息管理系统调待功能失效,无法进行系统批量调待。为此,省社保局抓紧研究应对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相关业务处室,抽调业务骨干,加快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改造和测试工作。于近日完成了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改造和测试工作,率先完成省本级机关、企事业单位11万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为了确保海南省9月份全面完成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发放工作,省社保局在组织和指导各市县开展系统数据信息清理、退休人员定期养老待遇项目归并等工作基础上,从9月8日起,分批分期召集市县社保局到该局集中调待,并做好协助指导工作。目前,海口市调待工作任务基本上完成,有望在9月15日前将调整养老金和当月养老金一并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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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全)
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湖北省调整养老金方案已出台,据统计,全省有近490万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调整到位后人均月增长6.7%。今年前9个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9月底前补发到位。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1月1日起,对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
1.定额调整
根据退休时间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2元、72元、62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2.挂钩调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3.适当倾斜
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