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最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和标准,生育津贴计算和领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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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有生育保险在生育或流产后所享受待遇
1、生育津贴(产假期间的工资,一般标准: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2、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因怀孕、生育发生的医疗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品费等)。
3、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齐齐哈尔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
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齐齐哈尔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