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改革最新消息及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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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都属于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直接影响教师、医生、科研人员的收入。那么2019年江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最新信息有哪些呢?江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解读如何呢?本文为你解读。
江西省,从2018年1月1日起,其省内一、二、三类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分别调整为1680元、1580元、1470元。
这此次事业单位工资改革中,最低级别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工资的标准分别由610元、630晕、3150元提升到1280元、1320元、6940元。从这个数据中我们可以看出,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提升幅度最高,上涨了3790元!说到事业单位,就必须会提及到中小学生教师、医护人员这两类群体,这两类人群的基本工资标准将会提高10%,不同级别的事业单位员工退休时的退休金也会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