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报销比例流程条件政策解读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的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政策。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他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同时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2020年扬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报销比例、报销条件有哪些政策规定,一起来了解吧。2020年扬州生育保险报销必须符合以下2个条件: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具体来看看详细政策规定吧。
一、2020年扬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和报销比例流程条件政策
2019年底实现
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并实施!
两险合并
通常所说的“五险”将变为“四险”
那两项保险合并实施
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
会发生变化吗?
1、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医保
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根据《扬州市关于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今后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同步参加生育保险,并入后的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同时,根据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情况和生育待遇的需求,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建立费率确定和调整机制。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仍按原职工医疗保险费率缴费,并按原规定享受相关生育的医疗费用待遇。
近日在县市区社会保险中心可以看到,各个社保申报点已经陆续张贴出相关“通知”。
△扬州各个社保申报点已经陆续张贴出相关“通知”
在广陵区人社局,广陵区社保中心贴出的“通知”明确,2019年12月申报所属期为2020年1月的社保费,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为8%,个人费率不变,“个人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单位来缴费,两险合并实施后,这项政策依然保留。”扬州资深HR杨女士开玩笑说,从明年开始“五险一金”就要变为“四险一金”。
2、合并后生育保险待遇不变
简化企业办事手续
两险合并,参保人员最关心的还是合并后,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会不会下降?对此社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两项保险合并实施不会调整生育保险待遇。
相关负责人分析说,生育保险并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没有取消,而是在管理层面上将两项保险一起合并实施了,但并不是两个险种合并为一个险种,而是合并经办管理,生育保险还是存在的。
至于大家最关心的待遇,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待遇也没有影响,只是在经办上改变了享受的渠道,但没有改变参保范围、没有改变生育保险设定的保障项目和支付水平,“女职工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政策,生育医疗费用的待遇、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的补助。”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的发展,生育保障只会越来越好,不会降低。
值得一提的是,“五险一金”合并成“四险一金”,对于企业来说,更加方便登记员工的参保信息,这样企业可以省掉一个险种的业务办理和财务处理手续,减少了手续上的繁琐。
男性缴纳生育险咋享受待遇?
缴纳了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在配偶生育后,可以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和女职工一样;如果男职工的配偶没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没有就业,但也发生了计划生育,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医保部门将按照扬州市女职工生育保障标准的50%来给予支付。
生育保险没有取消
而是与医疗保险合并经办管理
生育保险它还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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