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生育保险补贴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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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
生育津贴标准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基数计算;同时给予生育生活补助:
1、正常分娩(含怀孕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三个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1500元;
2、难产(含剖宫产)的,享受三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2000元;
4、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一个半月生育津贴,生育生活补助600元;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享受半个月生育津贴。
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1、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50元;
2、绝育手术补贴1500元;
3、复通手术补贴2000元。
厦门生育保险服务中心办公时间
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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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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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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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办公地点(即思明、同安):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