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民生育险报销水平调整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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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生育险报销水平调整为按职工生育险待遇60%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制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要点》,将继续提高待遇水平。居民生育保险报销水平由按照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50%调整为60%。

《要点》指出,今年本市将继续提高待遇水平,确保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0%以上和75%左右,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35万元和18万元。生育医疗费由按定额付费改为按产次付费,将居民生育保险报销水平由按照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50%调整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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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社保局制发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要点

日前,为落实全市人力社保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规划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全年工作开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要点》,确定了促进参保扩面和待遇提升、完善医保政策体系、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配合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保监督管理和夯实医保基础工作六大重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实现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可持续发展。

要点指出,今年我市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政府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20元提高到670元,人均增加150元,个人缴费水平同步提高10元。提高待遇水平,确保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住院政策内报销比例分别保持在80%以上和75%左右,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35万元和18万元。生育医疗费由按定额付费改为按产次付费,将居民生育保险报销水平由按照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50%调整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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