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个人工资扣税标准,年北京市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及扣税计算方法
扣税标准
1、工资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2、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交税计算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4、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例: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税率表
北京扣税实行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 | 3% | 0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 10% | 105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 20% | 555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 25% | 1005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 30% | 2755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 35% | 5505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 45% | 13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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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说明这个问题:
1、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
如当月工资3400元,同时发放年终奖24100元。先从年终奖中补足工资与扣除标准3500元的差额(3500-3400=100元),得到24100-100=24000元(此数为你计算年终奖的基数)
2、如果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高于3500元:
则工资由单位扣税,年终奖单独计算,不需补足差额。
年终奖的计算,以刚才所说的基数为基础(以第1条为例):基数为24000元,24000÷12=2000元,然后查最新的税率表,与2000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则年终奖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