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年新农合和城镇医保合并缴费标准
江西2016新农合和城镇医保合并缴费标准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省人社厅联合召开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明年起,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种医疗保险制度将正式合并,城乡居民统一登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意味着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民,都可以刷卡看病就医,实现即时结算,而且报销比例、定点医院药店等将全部统一。
个人缴费标准提至150元
根据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8月底前,省内各设区市须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归口整合工作;10月底前,各设区市制定出台实施办法;2017年1月1日起全省全面实施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两险”整合后,全省城乡居民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执行全省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将未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从50元提高到120元,与成年人的个人缴费标准一致,从2017年1月1日起再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40元,达到每人每年420元。
据悉,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按学制年限在入学当年一次性为在校学生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并组织参保;其他居民(含中小学生)所在街道以社区为单位、所在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辖区居民以家庭整体(户口簿上的人数)参保并代征代缴个人缴费。
整合后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
“两险合一”之后,我省将在原新农合居民中提高门诊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制度,在原新农合居民中建立门诊特殊慢性病制度,统一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和保障水平。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稳定在50%左右,其中一级及一级以下医疗机构65%左右。
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得到统一。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其中,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对于原新农合参保人员而言,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了10个百分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上:一个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大病医保年度封顶线不低于25万元
在大病保障方面,整合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困难群体精准保障制度。
“两险合一”之后,城乡居民大病医保年度封顶线将不低于25万元。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将达到2500种左右。这意味着新农合参保人员的用药范围扩大了一倍多。
同时,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将实现互认。参保人员看病买药的选择性将大大增加。
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将“一站式”结算
整合后,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就医服务实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通过统一发放使用社会保障卡,实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信息查询、费用结算、医疗救助“一人一卡,一卡通用”,大大方便城乡居民看病就医。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整合现有城乡居民医保信息资源,实现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加快推进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据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保中心主任侯仲华介绍,8月底,我省将把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平台建设,实行“一站式”同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