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一、22个省份可将费率降至1%
人社部、财政部近期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据人社部副部长游钧近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原有的失业保险费率是1.5%的有22个省份,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补贴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可以降低0.5个百分点。
随后,失业保险降低费率开始在地方层面落地。近日,山东下发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二、将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对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表示,今年失业保险费率再次迎来降低,此举将进一步减轻企业和职工的负担,增强企业的活力。
游钧透露,今年在2015、两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再阶段性地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经过初步测算,如果这项政策都落实到位的话,为企业降低成本大约200亿元。
根据山东省测算,与《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3%费率相比,山东此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每年可减轻缴费单位负担约50亿元,可减轻个人负担约10亿元。
三、降低费率不会影响失业人员待遇
随着费率的降低,有人担心可能会影响到失业人员的待遇。对此,官方给了一颗定心丸。
“不会降低失业人员的待遇。”游钧明确,这个政策实施的前提,就是各地必须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补贴实施到位。
游钧表示,这项政策是经过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降低费率之后,有些地方可能当期出现赤字,但是可以利用历史结余和省内调剂来解决这个问题。而且这项政策是有条件、阶段性的,到2018年4月30日以后,将根据当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就业形势、基金运行状况,再次研究下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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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失业证所需要条件
1、哪些人可以办理失业证:
①年满16周岁,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的;
②从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③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
④承包土地被征用,符合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按州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⑤城镇复员退伍军人申请自谋职业的; ⑥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的;
⑦州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失业人员(按州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
2、失业人员办理失业证需要哪些资料: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次申领《登记证》须提交两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三张;
②学校毕(肄)业且未就业的,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业证明及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③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④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人员,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
⑤城镇复员退伍军人,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及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⑥城镇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须提供司法部门证明及街道(乡镇)社区出具的失业证明;
⑦其他失业人员相关证明。
二、失业证办理流程:
办证人凭以上相关材料到所在乡镇(办事处) 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证,乡镇(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人员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十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然后到就业局进行办证,经就业局复核后审批制证。
三、领证:从办证之日起第二十日至第三十日为领证时间,代领者需带办证人的身份证代领。
四、年审:《失业证》年审只须带上面提到的1?4项证件及原《失业证》直接到本街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