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企业缴纳社保比例及咸宁最低社保缴费
咸宁社保缴费分为两种: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020年度(2020年7月-2021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范围
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575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8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16% ;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企业单位为8%,机关事业单位为8.5%;个人:2%
生育保险 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 单位:按行业工伤风险一类至八类对应的行业缴费比例分别为0.1%、0.2%、0.35%、0.45%、0.55%、0.65%、0.8%、0.95%;个人:无需缴纳
失业保险 单位:0.7%;个人:0.3%
缴费地址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咸宁市人力资源及社保障局办理;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安大道286号
电话:0715-8235957
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咸宁市通山县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崇阳大道171
电话:0715-3395462
赤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赤壁市劳动监察大队南)
地址:赤壁大道975号附近
电话:0715-5350769
嘉鱼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沙阳大道102
电话:0715-6339481
咸宁市咸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安大道41号
电话:0715-8322446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
在2020年度全市社会保险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月标准的的下限(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为2700元)、60%、70%、80%、90%、100%、150%、200%、250%、300%十档范围内,根据本人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缴费基数。
医疗保险
以2020年度全市社会保险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月标准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8%
缴费标准
2020年度咸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250元。
缴费流程
自行绑定的银行卡代扣
缴费地点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安大道286号
电话:0715-8235957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我省2020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30号)
●确定市2020社保年度缴费基数标准为省第二档,即月标准为5250元
●同时,保留去年缴费基数2880元的下限标准,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
2020年度我市对用人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及标准作相应调整。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以本单位参保人员实际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其中:
●月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市上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60%(2880元)的,按上年度缴费基数的60%(2880元)计算。
●超过全市2020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300%(15750元)以上的部分,不记入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
保留档加今年的9个档次共10个档次,分别按保留档及2020年度省定第二档(月标准5250元)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确定。
年缴费金额为6912元、7560元、8820元、10080元、11340元、12600元、18900元、25200元、31500元、37800元。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
●在职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3456元
●退休人员的四档年缴费金额为2764.8元
●在职(退休)的三档年缴费金额为1728元
●在职(退休)的四档补费为2419.2元
●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年缴费180元
●长期护理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年缴费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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