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企业缴纳社保比例及新乡最低社保缴费
新乡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新乡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单位缴费
缴费基数
2020年度新乡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
缴费基数上限按2020年度河南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执行,在2019年相关数据暂未公布之前暂按14394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按2018年度河南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执行,企业职工为2745元(其中长垣缴费基数下限按长垣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机关事业单位为2879元。
缴费比例
养老 基数*24% 单位16% 个人8%
医疗 基数*10% 单位8% 个人2%
失业 基数*1% 单位0.7% 个人0.3%
工伤 基数*0.2%~1.9% 单位全出 个人不用出钱
生育 基数*0.5% 单位全出 个人不用出钱
缴费地址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及社保障局办理;
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区机构参保
个人缴费
缴费基数及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在2745元-14394元之间选择相应档次进行缴纳。
医疗保险:2020年度新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暂未公布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个人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
7月16日,市人社部门发布重要通知,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执行新标准。
参加焦作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如:最低按照60%的基数,月缴费金额为549元;最高按照300%的基数,月缴费金额为2985元。灵活就业人员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度在549元至2985元之间自行选择。
灵活就业人员每月需缴医疗保险费计算公式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金额。本次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按9%比例缴费的调至447.75元/月,按4.9%比例缴费的调至243.78元/月。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按9%或4.9%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大额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80元。
市人社部门提醒,参保人员向社保绑定的银行卡内存入足额费用即可。缴费比例为4.9%的参保人员,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不设立个人账户。按9%比例缴费的,设立个人账户。基数调整后,9%比例缴费的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内的划入金额也会相应发生变化。
重要通知
2020年7月~2021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缴费标准
60% 549元/月 6588元/年
80% 796元/月 9552元/年
100% 995元/月 11940元/年
200% 1990元/月 23880元/年
300% 2985元/月 35820元/年
2020年7月~2021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缴费标准
4.9% 243.78元/月 3105.36元/年(含大病180元)
9% 447.75元/月 5553元/年(含大病180元)
温馨提示
养老每月19日代扣、医保每年6月25日至11月25日代扣(超时未代扣您的医保将会中断且影响您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020年7月开始大病每年按180元缴费,包含退休人员。(退休人员每年8、9、10月初代扣全年大病)
2020年6月养老、医保代扣成功人员,于八月底将多扣差额退至原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