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转移社保在哪里办理及需要什么手续
无锡市社保转移指南
养老保险转出
申请条件
参保人在暂停或解除劳动合同停缴社会保险费后,离开无锡市区跨统筹区流动的或到达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地为异地的,需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
办理材料
参保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自助办理:参保人进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http://218.206.112.229)。经个人注册并验证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验证码后进入大厅首页后,点击个人权益→报表打印→养老参保缴费凭证打印。自行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后交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注:转入地要求凭证上是红色图章的,请用彩色打印机打印)
养老保险转入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无锡市区: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同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户籍在无锡市区,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同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规定确定无锡市区为待遇领取地或延长缴费地的人员。
办理材料
1、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2、女性参保人超过40周岁,男性参保人超过50周岁的,需提供参保人户口簿原件。
办理流程
符合接收条件的参保人带好申请材料至无锡市社保中心社保关系转移部申请转入
经办窗口受理申请,指导填写申请表
核实材料,确认转入条件,录入信息
与转出经办机构联系,转入基金及账户,短信告知办理结果
办理地址:广瑞路2号三楼大厅88号窗口
医保关系转移
转出: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市民卡),至社保中心各办事处打印《参保凭证》(医疗转移用),参保人员凭此材料再向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异地转入:
(1)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凭证》(医疗转移用);
(2)参保人、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参保人户口簿;
(4)符合条件的受理并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注:委托单位代办转入申请的,请用人单位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个人代办转入申请的,请代办人携带参保人、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办理地址:
祟安办事处
地址: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三楼大厅
电话:0510-82766941
新区办事处
地址:震泽路28号(新区科技交流中心)
电话:0510-85253008
滨湖办事处
地址:梁清路718号(滨湖区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电话:0510-85701307
南长、北塘办事处
地址:通扬南路280号(南长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0510-85751526
锡山办事处
地址:东亭镇二泉中路139号(锡山区人社局二楼)
电话:0510-88702761
惠山办事处
地址:惠山大道108号(国慧电子商务大厦东南角裙楼四楼)
电话:0510-83592603
上班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为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