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社保最低缴费标准及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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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统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降低养老保险费率专项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9]2号),以及省人社厅和省医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确定2019年5月和6月份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职工平均工资口径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9]43号)精神,现将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及2019年5月?6月职工五项社会保险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调整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16%
2019年5月1日起,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调整为16%。
二、2019年5月?6月份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
1.五项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下限)设定为2711.24元。参保职工原最低缴费基数由3396.35元(或3397元)统一调整为2711.24元。
2.五项社会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上限)设定为13556.22元。参保职工原缴费基数高于13556.22元的统一调整为13556.22元。
3.参保职工原缴费基数介于3396.35?13556.22元之间的,仍保持原缴费基数不变。
4.2019年5月1日起,参保职工原最低缴费基数由3396.35元(或3397元)统一调整为2711.24元后,需要重新申报的参保单位,请联系市社保中心基金征缴科。
三、咨询电话和办公地点
咨询电话:0550-3021226。
办公地点: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