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社保最低缴费标准及最低缴费基数
唐山社保缴费分为企业和个人两种,其中个人缴纳社保只能缴纳养老保险和医保,只有唐山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才能自行缴纳社保。
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以本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上限: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2016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以300%(14907元)作为缴费基数;
(2)缴费基数下限: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6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2981.4元)作为缴费基数;
(3)缴费基数范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在2016年度唐山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以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1.0%;个人:无需缴纳
受理条件:按规定已在市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
缴费流程:
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工伤保险费申报表);
2、社会保险在职职工增减变化表;
3、劳动工资统计月(年)报表;
4、职工工资手册;
5、基本养老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
办理地点: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一处(业务大厅)
电话:72153937215396
地址:路北区卫国路北路20号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2981.4元(60%档次)
医疗保险:3853.25*60%
缴费流程:
受理条件:
按规定已在市社保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材料: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及参保协议书
办理地点:
唐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一处(业务大厅)
电话:72153937215396
地址:路北区卫国路北路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