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保缴费基数比例调整,个人社保缴费比例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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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已经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同意。4月1日起,苏州市区社保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为此,苏州市人社局正式公布2017年度苏州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关基数,其中企业职工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至1961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802元/月。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增加了1368元和105元。而度参加苏州市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8245元和2697元。
据悉,2017年度参加苏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上限为235350元(1961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3624元(2802元/月)。2017年度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2400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2017年度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最低为2400元,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19613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1800元。2017年度市区“协保”人员每月“划账”基数,以及单位招用“协保”人员后申请返回养老、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的基数,均按照2017年度企业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苏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1、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20%,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9%,个人缴纳比例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5%,个人缴纳比例0.5%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不缴费
2、公积金缴存比例
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