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大病医保报销比例范围及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大病保险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目的是为了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海口医保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具体报销比例是怎样的?高考猫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帮到大家吧!
一、海口大病医保报销比例
1、职工医保
门诊报销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1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5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年度起付标准为100元。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合并计算。
(二)普通门诊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含一般诊疗费):在职人员为1500元;退休人员为2000元,计入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标准内。
(三)参保人员发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按比例分担: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个人支付比例为3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个人支付比例为50%。
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未达到《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规定的,每减少一年,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3%。
(四)一般诊疗费按照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相关规定执行。
住院报销
根据《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职工基本医保住院合规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区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两种情况。
(1)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住院所产生的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按照医疗机构等级来划分,具体见下表:
(2)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参保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30年,女性满25年的,不论在哪一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支付10%。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未满30年,女性未满25年的,每减少1年,降低3%的待遇标准。
(1)门诊
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
(一)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50元,与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合并计算。
(二)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为300元,计入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三)参保居民当年度未达到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标准的,其剩余部分可结转至下年度,计入住院医疗费用统筹支付额度,参保期间可依次结转,中断参保不再结转。
(四)参保居民发生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标准以下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参保居民分别按比例分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个人支付比例为4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个人支付比例为50%。每日最高支付限额为40元。
(2)住院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大病保险 | ||||
医疗机构等级 | 起付线 | 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 统筹 | 大病保险起付线 | 最高补偿限额 |
支付比例 | |||||
一级医疗机构 | 100元 | 15万元 | 90% | 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大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起付线)累计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的合规医疗费用进入大病保险补偿范围。 | 22万 |
二级医疗机构 | 300元 | 75% | |||
三级医疗机构 | 350元 | 65% |
大病保险报销:
海口医保中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多少钱?与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都有关。其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额度设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详细内容一起来看一下:
报销标准
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新农合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额度设封顶线,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
8000元以上,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50%;2万元—4万元(含4万元)部分的报销比例为60%;4万元—6万元(含6万元)部分的报销比例达70%;6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高达80%(新农合30万元封顶)。
报销金额
患者A为新农合参保人员,因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仍高达4万元。首先,大病保险起付线为8000元,因此4万元减掉8000元,这剩下的3.2万元可以参与分段报销。第一段8000元—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50%,3.2万元其中1.2万元属第一段,可按50%报销6000元,剩下的2万元属于第二段内,可按60%报销1.2万元。这样一来,患者A个人自负费用4万元,参与大病保险还可分段报销合计1.8万元。
华律网提示:以上是对海口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多少钱的详细介绍。其中8000元以上,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50%;2万元-4万元(含4万元)部分的报销比例为60%。
二、海口医保报销材料及范围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电脑清单、病程首页、疾病证明、出院小结;
二.其他医疗费用报销:
异地转诊:
1、定点医疗机构转诊审批表;
2、住院发票、住院电脑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开户行及账号);
异地居住,异地转诊:
住院发票、住院电脑清单、出院小结、疾病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开户行及账号);
三.城镇居民: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凭身份证(户口薄)或社会保障卡有效证件。
2).门诊医疗费用报销:
1、普通门诊:居民社保卡
2、特殊门诊:
(1)、《海南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认定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住院的疾病诊断证明;
(3)、出院小结或近六个月内的检查报告;
(4)、疾病诊断证明等资料;
3、异地就医:
(1.)、社会保障卡;
(2)、异地转诊审批表;
(3)、住院发票;
(4)、住院首页和出院小结;
(5)、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6)、报销人存折(账号)复印件一份;
(7)、住院分娩的还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相关资料。
注:医院提供的资料均需加盖医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