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对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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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户籍制度改革对百姓生活带来的影响   7月30日,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启动中国新型户籍制度的整体构建。改革措施触及利益分配、社会公平等诸多问题。此次户籍改革将带来哪些变化,对老百姓的生活会带来哪些影响呢?

变化一: 城乡户口统一 再无城里人和农村人区别

  《意见》指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

  《意见》中的最大亮点,莫过于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意味着将不再区分农村娃与城市娃,标志着城里人和农村人身份上的统一,打破了几十年来城乡分割的户籍壁垒,是社会发展的一大进步。”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户口登记制度统一后,将不再以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为依据区分农村人与城里人,改为根据居住地的不同来区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根据从事的职业区分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副院长段成荣认为,取消户口城乡分割,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这对于我们消除城乡歧视、城乡二元分割起到一个制度上的釜底抽薪的奠定性作用。它从根上会影响人们对生活的长远安排和预期,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包括消费行为。此外,段成荣指出,今后把这种城乡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的内部能够整个盘活起来,实际上空间、社会中都需要有这样一种流动来带动整个社会的活力,通过这种活力的增加,给大家创造更多的机会,给大家提升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

变化二:实行居住证制度 分层级享受不同公共服务

  《意见》指出: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对于居住证制度设计的目的,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说,建立居住证制度,是一个过渡性的制度安排,主要是为了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解决那些已经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这是个‘分层级享受不同公共服务’的设计,为农村转移劳动力在城市的生活提供上升的空间。农村转移劳动力在不同的年龄段有对公共服务不同的需求,随着他们持有居住证时间的加长,居住证能享受的公共服务也在增加。”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裕民说。

  居住证与公共服务相挂钩,而居住证相对于户口则更容易取得,只需要在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表示,居住证是外地居民、农村居民合法平稳转变为本地人、城镇人的制度阶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未全面实现前,推行居住证制度,至少是能对部分资源和服务给予法律保障。

变化三:建立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 保障福利落到实处

  《意见》指出:将建设和完善覆盖全国人口、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唯一标识、以人口基础信息为基准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

  段成荣指出,这一整套制度建立起来,至少有两个突出的好处:

  一是作为政府,掌握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的信息,可以使他在时间、空间、对象、数量、结构、质量都能够更有效、更有针对性地实施管理和服务。

  二是从个人的角度来讲,其实这一整套的制度,去登记也好,在信息库里面把信息录入进去,这是非常好的。他强调:“人口信息管理这一整套,就把我们说的怎么样保障大家进城享受到的那些东西能够落到实处,否则就是一个空的。”

变化四:2020年,一亿左右农业人口实现“市民梦”

  《意见》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1亿左右人口落户城镇是此次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目的在于推进以人的城镇化,让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实现“市民梦”,融入城市社会,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说。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这项改革的根本好处是劳动力可以较少受户籍限制,更加自由流动。如流动人口可以实现较为充分的就业,其结果将是推动他们更加大量地创造社会财富。预计新政落实后,对经济平稳增长极为有利,至少能再帮助我国经济的增长延续20年以上。

  针对农民落户城镇后福利变化的问题,《意见》专门指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胡定寰指出,此次户籍制度改革是建立一个平台,让农村居民自己有一个很好的选择。也不是说户籍开放一定是农民觉得城市好,现在反过来了,好多城市里的人还觉得农村好。

变化五:积分落户制 特大城市户口不一定更好拿

  《意见》指出:改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政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北上广等特大城市一直是“一户难求”,如何才能落户是公众关注焦点。此次《意见》明确提出特大城市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表示,虽然北京已经明确要推行积分落户制度,但并不代表落户北京将会变得容易。意见中在谈到积分落户制度时,还有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这一限定,而目前包括北京在内的特大城市可承载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了,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将会是积分落户政策的重要导向。

  王太元也同样认为,建立落户积分制的城市,落户的条件、过程透明了,公众办理的难度降低了,但实际落户可能性也许反而降低了。因为真正完全透明的制度建立之后,管理者难于暗箱操作,托人讲情甚至行贿等办法就不好用了。

  虽然落户北上广不一定更容易,但是段成荣指出:“通过放开,给大家提供一种机会和条件,具备什么样的资格和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就可以进城落户,这样就使得我们在进城发展机会上增加了更多的通道、更多的机会。从整个社会角度来讲,把中国社会流动人口不畅通的管道拓宽,从单行道把它拓成双向两车道、双向四车道,甚至有没有可能双向八车道,慢慢地扩大。”

变化六:公共服务均等化 城里生活更有尊严

  《意见》指出:坚持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此次户籍改革不仅是户籍制度本身的改革,还是有关教育、医药、养老等多方面配套的改革。”黄明认为这是此次改革的一个鲜明特点。

  段成荣说:这次文件里特别强调了农业、农民转型以后,进城后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就业、子女教育、社会保障、养老、住房保障等等,这使得农民和农业转型在进城之后,在城里有基本的生存和发展的条件,甚至按照大家说的能够有尊严、逐渐比较体面地在城市里面生存下去,能够发展起来,这可以提供一个很好的基础。

  对于公众极为关注的教育问题,《意见》明确要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表示,教育部门将做四方面工作:一是指导各地把常住人口,包括随迁子女纳入到区域教育的发展规划之中;二是要求各地要按照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校的人数来拨付教育经费;三是要求各省市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保障他们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四是要不断完善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改革难点:农民工市民化门槛高 公共服务所需资金短缺

  此次改革之所以振奋人心,是因为触及了许多难啃的“硬骨头”。黄明指出,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一项基本的制度,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面临的难题也很多,主要是我国人口众多,城乡、区域、大小城市之间的发展差距比较大,难以平衡;许多的福利待遇与户籍制度长期挂钩,难以剥离;各类群体的利益诉求多元多样,难以协调。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认为,目前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出台的落户制度,都是偏向于高端人才,对于农民工而言,门槛依旧很高。城市承载力、人才偏向和农民工市民化之间的矛盾是户籍改革中的难点之一。

  “很多财税政策说起来容易而执行起来却很难。”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说,由于中国地区差异非常大,导致事权和支出责任就很难划分。公共服务主要由流入地负责,但实际上流入地对于流动人口掌握的信息是有限的。最典型的是教育,流入地的教育部门并不掌握会有多少孩子来参加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必须有户口所在地提供证明,这些都使得流入地教育部门难以提前进行财政安排。

  “户籍制度改革的困难之一,就是实施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的资金短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陶然说,除了保障本地户籍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外,如果将外地户籍人口纳入进来就显得捉襟见肘。特别是在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开始下降,债务水平持续提高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在建设保障性住房方面,能力有限,动力不足。

  中国城市与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发展规划部主任文辉认为,在实施过程中,城市的公共福利、公共财政上是不是能承担改革带来的变化,存在难度和压力。目前来看,中央政府也在提出要建立城镇的一个分担机制,就是要由政府、企业,包括落户,转移的农业人口自身,由这几个部分共同来解决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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