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低保标准最新,北海低保户申请条件多少钱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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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29日市民政局召开的 “2020年北海市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海市城乡低保新标准从5月1日起执行。

经北海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市拟提高北海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690元/月/人提高至85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5000元/年/人提高至6000元/年/人,新标准从5月1日起执行,为切实改善北海市困难群众生活,履行政府兜底责任提供了有力的措施保障。

另据介绍,截至2020年3月底,北海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8802人。1-3月,北海市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2.05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905.37万元,月人均补助441元;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12.5万次,发放农村低保金3204.39万元,月人均补助256元。

2020年4月29日上午,北海市民政局在北海市新闻发布厅举行“2020年北海市社会救助工作新闻发布会”。

2020年以来,在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北海市社会救助工作按计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救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保障全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北海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今年第一季度社会救助情况:截至2020年3月底,北海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8802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862人,农村低保对象41940人。今年来,北海市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工作的法律法规,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2020年1-3月,北海市累计救助城市低保对象2.05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905.37万元,月人均补助441元;累计救助农村低保对象12.5万次,发放农村低保金3204.39万元,月人均补助256元;累计救助城市特困人员0.1058万人次,支出145.89万元,月人均补助1379元;累计救助农村特困人员1.8083万人次,支出1327.49万元,月人均补助734元;累计临时救助532人次,支出101万元。救助工作顺利有效开展,各项资金安全及时发放到位,有效地保障了北海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北海市民政局2020年从3月份开始组织起草并上报了《北海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拟定从5月1日起提高北海市城乡低保标准。《调整方案》在征求市发改委、财政局、扶贫办、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海调查队和各县区政府及涠管委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修改完善后提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北海市十五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高北海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690元/月/人提高至85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5000元/年/人提高至6000元/年/人,新标准从5月1日起执行,为切实改善北海市困难群众生活,履行政府兜底责任提供了有力的措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