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低保标准最新,沧州低保户申请条件多少钱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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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日召开的2020阳光政务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民政局严格落实各项救助政策,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今年,我市城市、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660元/人/月、4680元/人/年,提高到不低于726元/人/月、5460元/人/年。
为了提升兜底保障能力,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660元/人/月、4680元/人/年,提高到不低于726元/人/月、5460元/人/年;设立市、县两级社会救助基金;对部分群众面临的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由乡镇(街道)及时启用临时救助备用金,给予先行救助。第一季度,全市共发放临时救助金596万元,救助临时困难群众4699户次。
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新增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5146人、新审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3人。全市为10.3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8698万元;为2.1万名特困人员发放特困供养金3351万元;为6488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194.64万元;为9.6万多名残疾人发放补贴2082.32万元;为1169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助331.64万元。
另外,在今年1月至5月,我市还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48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