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龄老年人补贴政策,山东老年人优待证申请条件和方法
山东老年人优待证申请条件和方法
申请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条件和程序您知道多少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用。
申请办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须知
一、申请办理《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的条件和程序:
1.凡年满60周岁以上,具有潍坊户籍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持其身份证(或户口本)和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老龄办办理。
2.常年居住在潍坊地区,户籍是外地的老年人,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持其身份证、常住户口证明(由居住地派出所出具)、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到现居住地县(市、区)老龄办办理。
二、优待内容摘要:
1、老年人到医院就医优先。对城镇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老年人和农村70岁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2、老年人凭优待证进入公园免购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凡收取门票费的一律实行半价,70岁以上老年人全免。
3、65-69岁老年人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实行半价优惠;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本人须持身份证、优待证到市公交公司办理老年人专用公交卡)。
4、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5、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人,优先获得司法救助,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山东省老年人补贴新政策
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又称“新40条”),提出40条具体措施支持扩大消费。针对上述政策,市民政部门正在协调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年底前出台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补助实施措施。
近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运用综合政策措施支持扩大消费的意见》(又称“新40条”),提出40条具体措施支持扩大消费。这些政策涵盖方方面面,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记者进行了解读。“新40条”中,第17条提出要“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的政策。随着老龄化越来越严重,养老服务让人关心。8月24日,记者采访了济南的部分养老机构和济南市民政局有关人员。希望补助政策长期坚持“新40条”要求,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向社区、居家和农村养老倾斜。将新建、改扩建护理型(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标准提高20%,按入住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数,将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运营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360元、600元、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2400元,促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加快发展。济南市天桥区晚晴老年公寓负责人张发明说:“这个政策出台是个好事!但希望具体执行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助,不要一刀切。”张发明说,他从事养老服务业已经11年了,目前,他的老年公寓有60多位老年人实际入住,自理、半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都有。如果运营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00元、1200元、2400元,确实增长幅度不小,但如果按照相关标准,老年公寓租用的房产要有房产证,并且按照面积计算床位,他拿到的运营补贴就很少,因当时开办时还不知道会有这样的要求,租用的房产是集体房,没有证。他希望,在运营补贴政策方面,应该重点关注老年公寓实际的使用床位和实际入住的老人数量。另外,希望补助政策能够长期坚持,因为养老服务业的困难是长期的,不要补助三年后就没有了,虎头蛇尾。壮大队伍也很重要“这个政策是我们期盼的,出台的很及时,是个接地气的惠民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