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华市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细则方案
2016浙江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涨工资最新消息:退休养老金上调2016浙江退休金上调:金华退休人员涨工资最新消息。
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金华全市退休人员按月人均129元的额度调整,退职人员按月人均110元标准调整,与去年相比均增加10元;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调整标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5元。
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
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
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
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省劳动模范和省先进工作者、原工商业者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当地此次调整后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12月31日前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出生产岗位,按月享受定期伤残津贴的职工,按有关规定增加伤残津贴。如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当地此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平均额度的,也可按平均额度予以补足。
企业离休人员、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调整范围。
自从2005年国家出台政策给全国企业退休职工加养老金,到今年已连续11年。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2005年12月市区退休职工平均养老金为873.3元,不仅11年连续增加,而且每年增加幅度也都有所提高,从第一年平均增加只有57.7元,到今年250元以上。本次普调后市区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平均已接近3000元,与11年前相比增加了3倍多。市区退休职工养老金最高的每月可领到6500元,不过在市区可领到5000元以上的退休职工还是凤毛麟角,这一小部分人大多具有高级职称。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
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了20元
文件称,为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基本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经省政府同意,从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120元。据悉,本次调整全市共有59.8万人,其中市区9.9万人受益,义乌、永康等地调整后会更高。
还有国有企业死亡职工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计划外长期临时工晚年生活补助费等作相应调整,相关文件将在近期下发。
社会保障越来越健全
此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市区一年将增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亿元左右,每月约增加2500多万元。这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为11年来调整幅度最大。
末,全市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五大保险总参保规模达608.4万人次,比2013年年末增加41.3万人次;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152.05万人,参保率95%;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总人数347.36万人,参保率98.8%。
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底前参保登记率达到73.91%。全市发放社会保障卡总量达439.7万张,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截至底,所有县(市、区)全部建立该制度,城乡居民大病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市区去年起试行该制度,2014医保年度共103.8万人参保,保费总额达3653.7万元,其中享受报销5639人,报销医疗费用3257万元,2014医保年度,享受大病保险制度待遇的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水平从85%提高到95%,城乡居民从68%提高到77%;连续三年购买大额医疗补充保险人员,职工及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水平分别进一步提高到99%、90%,实际报销水平可分别达到92.5%、87.5%。经综合评估,制度实施后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大病保障能力大幅提高,政策取得了预期效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人说,今年将探索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政策体系。修订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实施调查失业率制度,确保年度新增城镇就业7万人以上。他表示,将继续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调整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提高保障待遇标准;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减轻大病家庭负担;建立大病保险制度。以“稳量求质”,继续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为重点,推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努力提高养老保险参保率全面推进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大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操作规程,简化办事手续,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本着“即征即保”的原则,把建立健全常态化经办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失地有靠、保障有益、积极参保”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