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怎么处理
目前国家对于毕业生档案,有三种方法处理方法:
第1种、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第2种、把档案留在学校。
第3种、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具体分析:
【已就业毕业生】
与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时,问清楚人事档案保管等细节。学校依据三方协议为学生转档。未落实户档去处的,学校为其办理二分回省手续,最好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到证所指单位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弃档。
作为记录个人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内容的文件材料,人事档案具有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大学生工作后,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等有关证明,都会用到人事档案。因此,大学生一定要“善待”自己的人事档案,即使毕业后一时落实不了接收单位,也要把档案放到人事部门的人才服务中心委托管理,以免日后给自己带来麻烦。
【未就业毕业生】
按国家规定,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两年择业期内,人事档案可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县区以上人才服务机构免费存放,未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备案,任何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不得保管大学毕业生档案。 一些小中介机构为了收取托管费,违规保管大学毕业生档案。但由于中介机构出具的介绍信、盖的公章均不被政府部门认可,在这些机构托管档案的毕业生,一旦需要办理调动、转正定级,申报职称等手续时,将面临无法办理的麻烦。这个时候要找中介结构托管档案的同学就要注意了。
【未就业毕业生档案处理——推荐】
1、把档案转至生源地
由所在地级市的政府人事部门接收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而缺点则是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2、把档案留在学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这种方式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其缺点是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3、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这种方式比较适合准备考研、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其优点是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其缺点则是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