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退休工资查询方法,肇庆市退休工资计算方法和标准

更新时间:高考猫

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是多少?

1.正常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2.特殊工种: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的;从事其他有害有毒身体工作累计满八年。男年满55周岁,女45周岁;

3.病退:符合《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1-4级)和劳社部发〔2002〕8号文规定的标准,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申领基本养老金要符合什么条件?

1.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保未参保,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基本养老金是如何计算的?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视同缴费账户总额÷120+100元;

(过渡性养老金包括两部分,其中100元是人人都享有的;其余部分只有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退休时才发给。)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平均缴费指数×退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小知识】

1.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按月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当地实施《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之前按国家原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

2.缴费指数:分为视同缴费指数和实际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对应于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水平;实际缴费指数对应于实际缴费期间的缴费水平。缴费指数越高表示缴费水平越高。

月缴费指数=月缴费工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视同缴费指数与全部月缴费指数加权平均就是平均缴费指数。

是否“缴费越多,退休金越多”?

是的。

【举例】这两年一直失业在家的张阿姨今年达到退休年龄,开始领养老金了,退休有保障本是开心的事,但她一直高兴不起来。原来同是今年退休的邻居李阿姨、王阿姨,领取的养老金都比她高。明明是同年退休,为什么她的养老金硬是比别人少了一大截?

原来,基本养老金是按照缴费年限的长短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多少计算,缴费越高、缴费时间越长,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李阿姨缴费30年,缴费工资达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退休时领到1,720元的养老金;王阿姨也缴了30年,但缴费工资只是达到社平工资的60%,领到1,285元的养老金;而张阿姨虽然缴费工资与王阿姨相同,但只缴了15年,缴费年限少了一半,领到的养老金只有943元。

也就是说,年轻参保多缴费,退休生活有保障。

在外地交过社保,养老金怎么领取?

2008年和2009年底,我省与国家先后出台了企业养老保险关系省内和跨省的转移接续办法,为劳动者在省内和跨省流动就业时,养老保险关系可顺畅随同转移接续提供了政策保障。也就是说“养老保险关系随着就业走”。

【举例】一位来自湖南省、在肇庆工作的张先生。他在湖南参加工作三年后来到广东,在佛山工作了两年,在肇庆工作了八年。过去由于年轻,张先生对养老保险不太关心,依稀记得工作过的企业都为他参保缴费了,自己工资也有扣除养老保险费项目。通过查询得知,确实张先生参保时间还一点都没有拉下,不仅在肇庆参保了,在佛山和湖南省也分别参保缴费了两年和三年,算一算有13年。张先生今后可以在肇庆养老吗?他在湖南的养老保险可以转移过来吗?

一是养老保险随同转,多地就业接着算。张先生在湖南省和佛山市的养老保险关系都可以分别按照国家和省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转移到肇庆。如果张先生继续跳槽,又到省内其他地方工作或回到湖南就业,同样在肇庆的养老保险关系也可以转移。

二是转移手续不复杂,经办机构来接续。首先,张先生需要向转出的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湖南和佛山)社会保险机构索取参保缴费凭证;其次,张先生将参保缴费凭证交到要转入(肇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好申请表。就这么简单,其他事情就交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处理。待办理完成,养老保险关系就可以接续了。

三是符合条件就申办,肇庆养老没问题。张先生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达到或超过15年,并且在广东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参保地在肇庆,就可以在肇庆领取养老金了。

如何确定养老金领取地?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首先要按国家转移办法的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即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是否在户籍所在地。

如是,则在户籍所在地领取。如不是,则按最后参保地缴费年限是否满10年确定:满10年的,在最后参保地领取;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个满10年的参保地领取,如果都没有满10年的,则转回户籍地领取。

其次,确定了我省为待遇领取地后,如累计缴费已满15年的,则在我省的最后参保地就是具体的待遇领取地;如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非我省户籍的参保人在我省的最后参保缴费地办理继续缴费;我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继续缴费,如果在最后参保地累计缴费满5年的,可选择在最后参保地继续缴费。

提醒;职工都应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城镇个体经济组织和职工,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依法都应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保经办人员提醒:职工与企业自行签订的免交养老保险协议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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