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公车改革补贴怎么发最新消息
江苏公车改革的最新消息
江苏将于全面启动公车改革,首批涉及1万多家参改单位。
日前,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作出全面解读,其中关于公车改革的相关条例备受各方关注。会上首次明确了江苏公务用车改革的时间表:省级机关将在上半年车改到位,包括南京在内的各地党政机关车改在下半年基本完成。
首批车改涉及全省1万多家机关单位
公车改革将由党政机关带头实施。据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蔡?啸介绍,首批参改单位包括江苏地区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共约1万多家单位。
据悉,为了推进全省公务用车改革有序进行,江苏专门成立了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改委、财政厅、审计厅、人社厅等部门共同参与。目前,领导小组已赴周边兄弟省市进行调研,并对全省公务用车改革前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参改单位、参改人员、公务用车的数量、运行费用,已经车改的地区发放的公务用车补贴等情况。
具体车改办法
1.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改由社会提供
根据《办法》规定,普通公务出行未来将实行社会化提供,并且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
“具体政策很清晰,首先是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用车,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用车和其他车辆,将来普通公务出行通过自主选择、社会化提供。同时,也要适度发放一些公务交通补贴。我们省的改革也要按照中央的精神来。”蔡?啸解释说。
2.车补最多只可比中央上浮30%
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是多少?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车改方案: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中央给各地划定了三条红线,一是改革后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支出总额必须低于改革前的公务用车运行整体费用;二是中央国家机关的公务交通补贴的标准,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第三条红线是改革以后不能既拿钱又坐车
3.首选国产汽车,优先选新能源汽车
《办法》还规定,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同时,公务用车的购置、保险、维修、加油等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关于国产汽车,国家发改委已经制定专门目录,对国产汽车有比较明确的范围。关于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11月江苏省在苏州召开了一次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推进会,对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从政策、费用、制度等方面都在进行具体落实。下一步,关于公务用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的问题,还将会有更具体的制度。
违规购车将面临降级或撤职
《办法》对于公车管理监督部门做了进一步梳理。根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负责本级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政府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同时,政府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非工作期间回单位停放制度。
违规购置公务用车和运行费,将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车改”时间表:已有47个县(市)“试水”
此前江苏已有47个县(市、区)“试水”推行务用车改革。对此,蔡?啸表示,大多数都是自己在探索,在应该保留哪些公务用车、补贴标准应该放在什么档次等问题方面还不够完善。这次公务用车改革有个原则,就是已经车改的地区和部门,必须按照这次的公务用车改革的方案进行规范。
南京等地机关下半年实施
会上还首次明确了江苏公务用车改革的时间表:省级机关将在明年上半年车改到位,包括南京在内的各地党政机关车改在明年下半年基本完成。
下一步,还将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参与车改。
《办法》还规定了以下内容
1.“三公”经费:地方各级政府需定期“晒”
在《办法》中,对“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的使用作出了严格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公开制度,定期公布“三公”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情况。采购方面,政府各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采购经济适用的货物,不得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置、建设豪华办公用房。
2.办公用房:不得出租出借,装修前先审批
在办公用房方面,《办法》明确,政府各部门不得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本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此外,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本级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统一调剂使用。办公用房的装修要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按照简朴实用、安全节能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机关办公用房建设、装修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