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新疆国企负责人薪酬挂钩职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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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起,新疆国企负责人的薪酬将与职工的工资挂钩,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时,国企负责人绩效薪酬不得增长。
上述规定来自近日新疆国资委出台的《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据自治区国资委主任负责人介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遵循的主要原则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既要同经营责任、经营风险相适应,更要与经营业绩密切挂钩;坚持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兼顾,建立健全年薪制,探索实施任期激励或者中长期激励,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坚持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与职工工资增长相协调,促进形成企业合理的工资收入分配关系。企业负责人薪酬增长与效益增长挂钩。利润总额低于上一年,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酬原则上应当低于上一年;利润总额高于上一年,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薪酬原则上应当高于上一年。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增幅不得高于效益增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