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二)
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 ,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 2 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 1 月 1 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4 、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时,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三)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1 、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
初中毕业生 570 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590 元;大学专科毕业生 655 元;大学本科毕业生 685 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710 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770 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845 元。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新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公务员,仍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
2 、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初中、高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 6 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为:初中毕业生 27 级 1 档;高中、中专毕业生 27 级 2 档;大学专科毕业生 26 级 2 档;大学本科毕业生 25 级 2 档;获得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 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 、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 3 档;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级 3 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 1 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录用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试用期满合格后级别工资可高定一至两档。
三、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级别与工资等待遇挂钩问题的具体实施意见另行下发。
四、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一)机关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1 ?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技术等级工资。技术工人按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二)。
现任技术等级 ( 职务 ) 是指技术工人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 ( 职务 ) 考评规定考评 ( 聘任 ) 的技术等级 ( 职务 ) ;任技术等级 ( 职务 ) 年限是指技术工人从考评 ( 聘任 ) 技术等级 ( 职务 ) 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 1993 年以来除学徒期、熟练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任技术等级 ( 职务 ) 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 2006 年 6 月 30 日 。技术工人按现任技术等级 ( 职务 ) 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 ( 职务 ) 套改的岗位工资额,
可先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 ( 职务 ) 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现任技术等级 ( 职务 ) 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 ( 职务 ) 套改时,现任技术等级 ( 职务 ) 的年限与原任低一技术等级 ( 职务 ) 的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
2 ?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套改年限确定(附表二)。套改年限的计算办法与技术工人相同。
(二)正常晋升工资办法。
1 ?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从 2006 年 7 月 1 日起 ,机关工人年度考核累计两年为合格及以上的,从次年 1 月 1 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 ( 职务 ) 后,岗位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技术等级 ( 职务 ) 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如增资额超过按原技术等级 ( 职务 ) 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按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
2 ?晋升技术等级 ( 职务 ) 工资。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 ( 职务 ) 后,执行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三)其他。? ?
普通工人经考核转为技术工人后,根据本单位同等条件技术工人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仍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待遇和学徒期、熟练期满后的定级工资待遇, 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五、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对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调查比较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依据。工资调查指标列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调查比较每年进行一次,由人事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根据工资调查比较的结果,结合国家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资标准调整的幅度,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变动等情况和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确定。在工资调查制度建立前,主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由人事部、财政部拟定具体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