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二手车迁入排放标准及二手车上牌排放标准
月1日起,山西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的有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提前实施机动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我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吕梁、晋中、临汾、运城8个市行政区域内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6a阶段标准要求;销售和注册登记的公交、邮政、环卫等城市用途重型柴油车应符合《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6a阶段标准要求。其他车辆执行机动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严格按照相应标准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执行。
二、自2019年7.1日起,办理新车注册登记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业务。
三、2019年7.1日(不含)前,已经销售并且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但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国家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轻型汽车、城市用途重型柴油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办理登记业务。
四、各销售企业应当提前组织安排好销售计划,在经营场所明示本通告有关内容,履行向购车者告知本通知的义务,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予以书面提示。
这意味着,在相应时限到来时厂家将不得再生产、销售排放不达标车型;各地车管部门也将对老排放标准车型上牌说“不”。政策发布后,各地区陆续公布了国六排放标准实施的时间表。其中河北、河南、山东、山西、海南等地将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新国标,早于生态环境部2020年的时限。
国六标准的提前实施,将同时影响新车和二手车的销售与交易。
对于生产新车的汽车厂商来说,新标准对尾气排放的要求更为严苛,因此需要提前准备实施相应技术升级,加快布局新款车型来满足新标准要求。随着国六新车型的下线,国五车型也将进入清库存阶段。
短期内,那些使用国五排放标准汽车的车主压力相对较小。在国六标准实施后,国五标准的车辆可正常行驶上路,且当下该标准仍是各地现行排放标准,手中的车辆残值将相对稳定。在某些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标准后,国五以及更低排放标准的车辆或将难以转入,成为其在二手车流通层面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