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人才补助政策,潍坊人才引进细则及补贴详情
一、《潍坊市人才安居工程实施意见》
主要从保障范围、保障方式及申请条件、租赁房源、购房补贴等方面加强人才安居保障,将新来潍就业创业的“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等领军人才(B类)、泰山系列人才等高端人才(C类)、鸢都产业领军人才等特优人才(D类),博士、硕士、本科、专科全日制毕业生,留学回国本科以上毕业生等7类人才,纳入安居保障范围。
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分别补贴3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预备技师)、大专毕业生(高级工)分别补贴3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
A、B、C类高层次人才未申请租赁人才住房、购房补贴的,可申请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A类人才不高于25000元/月;B类人才不高于3000元/月(最长期限3年);C类人才不高于 2000元/月(最长期限3年),支持力度和支持范围放在全省乃至全国来说力度都是比较大的。
二、《关于吸引大学生等各类青年人才来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
共5项18条,通过开展青年人才来潍回潍留潍“3V”计划,进一步吸引外地大学生来潍、潍坊生源大学生回潍、驻潍院校大学生留潍,确保实现3年引进10万名大学生等各类青年人才的目标。为青年人才发放生活补助和经费资助,给予符合条件的来潍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3000元,期限5年;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期限3年;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500元,期限1年,其中“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期限为3年。新进站博士后,每人每月补贴2000元,期限最长2年。
通过丰富引才聚才活动、搭建线上招聘平台、强化驻潍院校毕业生留潍措施、加大项目引才力度、大力支持创新创业等措施,拓宽青年人才来潍就业创业渠道。为青年人才提供落户便捷服务、简化就业手续办理、优化全周期服务流程等,对符合条件的新来潍就业创业的各类青年人才落实人才安居服务保障,加快大学生等各类青年人才集聚,助力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
三、《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办法(试行)》
重点围绕建立健全尊重激励企业家机制、保护服务企业家机制、培养关爱企业家机制3个方面,制定了24条措施办法,将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全市人才发展总体规划,凝聚各级各部门工作合力,推动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取得实效。将每年11月1日设为我市“企业家日”,市委、市政府集中宣传表扬优秀企业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企业家给予重奖,定期评选“潍坊市功勋企业家”“潍坊市杰出企业家”“潍坊市行业领军企业家”“潍坊市优秀企业家”,并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税后现金奖励。
市委、市政府每年至少召开1次企业家座谈会,专题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建立企业诉求“接诉即办”机制,限时解决企业难题。选聘青年企业家培育导师,组建潍坊市“金种子”企业家导师库。组织开办“潍坊企业家大讲堂”,组织龙头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隐形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赴境外培训。对授予称号的企业家统一颁发“鸢都惠才卡”,持续营造尊重、支持、关心关爱企业家健康成长、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四、《潍坊市柔性引进人才实施办法》
共24条,重点围绕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市、现代化高品质城市建设等重大战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通过顾问指导、挂职引进、兼职引进、合作引进、退休特聘等5种柔性引才渠道“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注重加大柔性引才用才支持力度,如根据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国内外聘请产业首席专家,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的工作经费,并按实际贡献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符合鸢都惠才卡发放基本条件的,直接列入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待遇;在潍新购买住房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购房补贴。
五、《潍坊市高层次人才全周期服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
共对7个方面的服务事项进行了流程再造。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变分散服务为全周期服务,对高层次人才引、育、用、留各个环节的服务进行统筹协调,梳理汇总了编制管理、职称评审、科研服务、子女入学、医疗保健、出入境和居留、“鸢都惠才卡”核发等服务事项,解决了“条块分割”问题,实现全周期服务。
二是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对于申报入选和遴选产生的市级以上重点工程人才,主动联系直接颁发“鸢都惠才卡”。在市、县两级分别设立高层次人才就医定点医院,内设高层次人才服务站和服务专员,实行绿色通道服务,高层次人才凭“山东惠才卡”“鸢都惠才卡”等证件享受定点医院服务。
三是变现场服务为不见面服务,秉承“一次不用跑”服务理念,在编制管理服务方面,依托“潍坊市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共用信息管理平台”在线办理,收到用编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潍坊市人才发展创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共6章22条,人才发展创投基金是为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发展,由市财政预算安排,委托基金管理机构运营,形成市场化、专业化运作的政府性引导基金,以及通过合资、合伙等方式,与国内外金融机构、专业基金合作设立的子基金。
主要有四个特点:
一是突出政府引导、市场参与,采取股权、债权等权益类方式进行投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
二是突出人才导向、科学决策,着力支持新技术,培育新产业,重点培育技术创新、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等项目。
三是突出专业管理、市场运作,引入专业机构运作管理,实施投资决策,提高项目的可行性和资金使用效率。
四是突出循环滚动、提高绩效,财政资金通过股权转让、还本付息等方式实施退出后,收益和本金转入专户循环使用,继续用于扩大专项资金、基金规模,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七、《潍坊市“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共5章19条,着力解决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中的资金需求。加大支持力度,规定了“人才贷”额度,针对同一在我市的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合作银行“人才贷”产品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对高层次人才长期所在企业,最高1000万元。
针对同一市级高层次人才,“人才贷”产品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对高层次人才长期所在企业,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明确了风险补偿比例,建立“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可按不少于50%的贷款本金实际损失额予以补偿。
八、《关于创新加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
主要明确了当前和“十四五”期间全市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九项重点任务、五项推进机制及十大重点项目。
《意见》提出,每年新进教师3000人以上;重点培养100名教育家型校长、1000名育人导师、10000名教学名师,突出培育市级以上重点教育人才;办好北大现代农业研究院、产教融合研究院等人才创新平台;落实建设全国全省职教创新示范区和产教融合试点市十大举措,每年培养与市域产业发展相匹配的技能型人才不少于3万人;深化校长职级制改革,抓好校长和校长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教育人才队伍。
九、《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
包括增加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完善制度保障体系4个方面。鼓励开展技术研发与创新,科技人员就地转化科技成果所得收益可按至少80%的比例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以及对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科技人员可将高新技术成果或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入股创办科技型企业,所占注册资本比例最高可达100%。
充分发挥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同创新作用,对认定合格的产业研究院、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最高补助1000万元。
强化成果转移转化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培养技术经理人。
《意见》还从发挥科技奖励、科技金融、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为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保障,如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给予1000万元奖励等。
十、首次开展“一事一议”引进人才情况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着力构建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加大“招才引智”力度,我市制定了《潍坊市“一事一议”引进人才办法(试行)》,聚焦新旧动能转换“十大产业”,突出“高精尖缺”,重点支持引进培养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重大引领作用的顶尖人才和领军人才。
前段时间,首次组织开展了“一事一议”引进人才遴选工作。经宣传发动、组织报名、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综合论证等程序,确定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欧阳平凯、中国中医科学院首席研究员叶祖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张兴平3名支持人选,对欧阳平凯院士承担的生物基尼龙5X新材料及其关键单体的产业化项目、叶祖光教授承担的中药配方颗粒项目分别给予1420万元综合资助,对张兴平教授承担的瓜类作物种质创新及新品种创制项目给予240万元财政资金资助。1人入选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全省仅5人),省市财政给予2700万元经费资助。这4名人选,包括1名院士、2名国家级人才、1名行业内首席科学家,他们拥有行业领域内关键核心技术,对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