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居住证办理流程及办理条件需要什么材料
福建省居住证办理指南
一、申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我市五城区跨区流动的除外),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二、申领所需材料:
申领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机构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证申领(变更、签注)表》、居民身份证,并根据以下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1.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录用(聘用)证书、社保缴纳凭证其中一种即可。
2.符合合法稳定住所: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合法证明
(2)居住在亲友家的,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声明(包括与申领人的关系、申领人居住本址的情况、是否同意按此地址办证等)
(3)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
(4)居住在用人单位宿舍的,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3.符合连续就读: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
三、申领时间:
普通证件自申请之日起15日后凭领证凭证至申请点申领居住证,加快证件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省内地点投递。
四、签注、换、补领及变更居住地址:
居住证每年签注1次,应当在居住证签发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至办证点申请签注。申请人申请换领、补领居住证,提供身份证原件,无需提供其他材料,换领要交回旧证,领证时间同首次申领居住证一致。持有福建省居住证人员变更居住地址,所需材料与申领一致,材料齐全的可当场办结。居住地址不变,签注只需提供身份证。
五、代办情形: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办理居住证申领、换领、补领、签注,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代办人、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