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最新物业费收取标准,未入住物业费收取标准
,江门市发改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正式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新规将于今年9月1日起执行。
与现行细则相比
《通知》明确了江门市物业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下浮不限
1、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和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2、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业主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它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江门三区
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
最高收费标准如下
高层(有电梯)住宅
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
2.4元/平方米?月,
多层(无电梯)住宅
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
1.5元/平方米?月;
保障性住房(有电梯)
物业服务收费最高收费标准为
1.5元/平方米?月,
保障性住房(无电梯)
物业服务收费最高收费标准为
1元/平方米?月;
自有产权车位、车库最高收费标准:
汽车车位60元/车位?月
(子母车位按照普通车位的1.5倍收费)
摩托车10元/车位?月。
至于
鹤山、台山、开平、恩平4市
的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则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
自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装修垃圾处理收费
业主对房屋进行室内装修
产生的垃圾、余泥渣土
可依法委托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方或自行清理,
清运费标准由业主与被委托方协商确定。
门禁卡、车辆出入卡
实行小区出入证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为业主免费配置每户不少于4张出入证(卡),机动车按一停车位一证的方式免费配置车辆出入证(卡)。
业主申请多配置或因遗失、损坏需重新办证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制作成本合理收取工本费。
除此之外这次的通告还对
物业收费变更、调整
或者与政府指导价不符
等各方面做出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