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西藏土地流转国家补偿标准
2月21日下午,西藏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拉萨举行,会上,西藏自治区党委农工办、西藏自治区农牧厅、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西藏自治区林业厅相关负责人就西藏农村改革实验区基本情况、西藏农村土地(耕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西藏农村宅基地确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开展工作以及西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展等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就下一步工作安排部署作了汇报。
△新闻发布会现场
西藏农村改革试验区基本情况
据西藏自治区党委农工办发言人介绍,西藏现已形成“1+6” 农村改革试验区,即一个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六个自治区级农村改革试验区。2011年12月6日,国家农业部批复曲水县为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西藏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于2014年5月批复了白朗县、乃东县、米林县、班戈县4个自治区级农村改革试验区,结合各县实际和改革需要,确定了不同的试验和任务。2016年,根据农村改革需要,在昌都市、阿里地区的积极申请下,新增了昌都市卡若区、阿里地区改则县2个自治区级农村改革试验区。
据了解,目前西藏各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任务均有序推进,正在积极申报土地征收、农村集体建设性用地入市改革试点方案。将形成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局面,曲水县成为西藏唯一承担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全部内容,任务艰巨、意义重大,也是西藏抓农村改革的重点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西藏从2012年组织开展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经历了以曲水县“摸石头过河”为典型的先期探索,以曲水、白朗、乃东、米林、班戈“1+4”农村改革试验区为代表的试点推进的两个阶段,发展到2017年,进入全面推进阶段。截止到目前,西藏已开展承包地确权的有10个县区,已完成确权耕地面积76.87万亩,占全区需确权耕地面积的13.95%,发放权证11422本,覆盖8万余人。成立了首个县区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建成了全区第一个仲裁庭、第一个县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中心,共为农户审批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428.5万元。
西藏自治区农牧厅发言人介绍说,从试点来看地方反应是积极的,解决了长期以来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推动了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推动解决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为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打下了基础,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进一步开展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情况
据悉,2014年年底,西藏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拉萨市曲水、日喀则市白朗、江孜、山南市乃东等4个县开展试点,4个试点县完成了3838宗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并于2015年底完成验收工作。
西藏自治区国土厅发言人表示,按西藏自治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拟定自2016年8月至2019年8月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开展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情况
据介绍,截止2014年底西藏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地籍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涉及宅基地总数为44.6316万宗,面积为868.3442平方公里,发证率80%以上。
西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西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2007年底正式开始筹备, 2009年9月至2012年在拉萨市曲水县南木乡、日喀则地区谢通门县达那答乡和通门乡、山南地区乃东县泽当镇、昌都地区八宿县白玛镇、林芝地区察隅县下察隅镇5个地(市)6个乡(镇)的人工林开展了集体林改试点工作,试点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全区6个乡(镇)共完成人工林勘界确权面积36507.3亩,669个宗地,涉及农户4625户,涉及农牧民19865人。在完成的勘界确权面积中,家庭承包经营面积182.3亩,联户承包经营面积1549.7亩,村民小组均股均利承包经营面积34318.2亩,村集体统一经营面积457.1亩。据统计,我区林改试点工作,确权率为100%;到户率为4.8%;共发生纠纷19起,调解19起,纠纷调解率为100%;发放林权证300本,发证宗地438个。
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索朗旺堆介绍到,随着西藏第二次森林资源调查和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的结束,西藏林地属性界定清晰,具备了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条件。为认真*2016年4月在安徽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根据西藏自治区领导的指示,决定重新启动西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积极推进西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林业厅草拟了《西藏自治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西藏自治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将于近期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