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村土地流转新政策,甘肃土地流转国家补偿标准
张掖市是我国西北河西走廊的一个农业城市,根据国家的政策以及自身的区域特色,张掖市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尤其是在加强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方面成效显著。文章在对张掖市土地流转情况进行调研的基础上,就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如何做到合理流转进行了探讨。
土地制度是一个国家最基础的制度,从我国农业发展的现实情况来看,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对激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健全城乡一体化建设体制机制,促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等都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我国的农业政策一直鼓励农村土地的适度集中,坚持依法流转土地,实现土地规模经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了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甘肃省张掖市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市,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采取各种措施引导农民和经营主体推进农村土地合理有序开展流转,取得了一些成绩,为建立现代农业大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张掖市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
2014年,张掖市农村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2.3万亩,占承包面积的40.9%,比2013年增加11.21万亩,增长12.3%。主要有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代耕代种等形式,其中:转包13.7亩,占流转面积的13.3%;转让3000亩,占流转面积的0.3%;互换9万亩,占流转面积的8.8%;出租77万亩,占流转面积的75.3%;代耕代种1.2亩,占流转面积的1.2%,股份合作1.1万亩,占流转面积的1.1%。从流转去向来看,由种植大户经营7.3万亩,龙头企业经营81.6万亩,合作组织经营0.9万亩。
二、土地流转的成效
1.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土地流转使分散零星的地块向大户集中,实现了土地与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的有效结合,土地产出率、利用率极大提高,推动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培植壮大了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特色镇,形成了马铃薯、高原夏菜、油料等特色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基地,提高了农业特色产业现代化水平。张掖市粮经饲比例调整为74:25:1。以流转面积最大的山丹县为例,建设寒旱区红地球葡萄设施现代农业、山丹花观光现代农业、高山高效畜牧业3个示范园区,500亩以上连片规模化种植基地6个,千亩以上土地流转村15个。山丹县位奇镇张湾村、孙家营村与北京德农种业公司张掖分公司签订了4100亩土地租赁协议,两村集中联片的农户土地,以每亩380元/年的价格进行租赁,建立起由公司独立经营的农场,发展油葵制种和商品马铃薯种植,年亩均收益7500元以上,是过去分散经营效益的4~7倍。
2.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土地流转重新配置了土地资源,使大批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获得了土地经营权,把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联结成紧密的产业链条,有效地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大市场的矛盾,架起了传统农业通向现代农业的桥梁。张掖市建成销售收入100万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36家,1000万元以上的62家,上亿元的6家。
3.促进了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通过土地流转,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合成生产联合体,促进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14年张掖市合作社发展到681个。甘州区长安乡上头闸村以上源蔬菜专业合作社为载体,加快土地流转经营步伐,在本村签订流转面积2300亩,与周边3个乡镇11个村达成2万多亩高原夏菜种植意向,引进16个蔬菜新品种,注册了“上头闸”牌菜品商标,并向省上申请了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形成了“党支部+合作社+龙头企业+生产基地”的土地流转模式。
4.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土地流转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向城镇转移,向二三产业集中,培育了新的创业群体,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甘州区通过流转,有6.65万农村劳动力农忙在家务农,农闲打工赚钱,全区农民纯收入中42%来自种植业,而从二、三产业获得的收入占纯收入的44%。张掖市输出劳务27.09万人次,收入达到24.18亿元,劳务输出成为农民增收的一项重要渠道。
5.促进了农民增收。土地流转对于转出土地的承包户来讲,不仅可以拥有长期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还能安心外出打工,增加劳务收入;对于转入土地的经营者来说,人均占有土地资源量增加,可以通过规模经营提高生产效益,实现了供求双方的互利双赢,有效拓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务工收入较流转前能提高30%以上。如,山丹县位奇镇2011年流转土地4.2万亩,占耕地面积的38%,二十里堡村定西洋芋基地土地流转期限5年,每亩每年租赁费600元,仅此一项实现收入160多万元,在基地上长期务工人员120多人,年实现劳务收入150万元,流转土地农户每亩较流转前增收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