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业的扶持政策年最新
福建创业的扶持政策2017
1、扶持发展休闲农业和创意农业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福建省“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规划》,东南快报记者了解到,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扶持发展休闲农业,培育发展创意农业,优化休闲农业布局。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建设。
根据该规划,到2020年,我省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4310亿元;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80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稳定在650万吨以上,粮食储备规模达到360万吨以上;农作物良种覆盖率98%以上;农业机械总动力1450万千瓦,全省设施农业面积2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并稳定在66%;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900万亩;全省森林蓄积量达6.53亿立方米;农产品(000061,股吧)出口额达到110亿美元;科技贡献率达到62%;实现农药用量、化肥用量零增长。
据了解,我省将优化现代农业发展布局,发展三条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带,闽西北重点推进绿色农业产业带建设,闽东南重点推进高优农业产业带建设,沿海重点推进蓝色农业产业带建设。建设三个农业发展功能区,将全省农业生产功能区划分为优化发展区、适度发展区和保护发展区。构建七条特色农业全产业链,着力打造茶叶、蔬菜、水果、畜禽、水产、林竹、花卉苗木七条产值超千亿的特色农业全产业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同时,延伸农业产业链,形成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扶持发展休闲农业,培育发展创意农业,优化休闲农业布局。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和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建设。健全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建设农资监管平台和农产品可追溯平台。
据悉,“十三五”期间,我省每年扶持500家省市县三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1000家。到2020年,省级重点龙头企业销售收入总额达3000亿元,形成5个年产值超50亿元的龙头企业。实施种业创新工程,构建现代种业体系。发展生物农业、光伏农业、功能农业,促进高新技术应用。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开展“互联网+现代农业”示范创建。
2、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可获得资金奖励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福建省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方案》,记者了解到,我省将对符合我省县域产业发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条件的加工贸易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给予项目承担企业最高500万元的新增固定资产(新建和改、扩建厂房,新增生产设备)投资奖励补助。
据了解,我省加工贸易将进一步向全球价值链高端跃升,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改造扩建生产线,提升装备水平,建设标准化厂房,加快产品升级换代,做大存量规模。对符合我省县域产业发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资金条件的加工贸易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给予项目承担企业最高500万元的新增固定资产(新建和改、扩建厂房,新增生产设备)投资奖励补助。
对企业设备更新、科技成果转化、产品升级换代、发展新兴产业等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省级财政按项目设备(含技术、软件)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省级产业龙头不超过1000万元。推动数控技术和智能装备在加工贸易生产领域的运用,在加工贸易企业中培育一批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实施“机器换工”专项行动,加快工业机器人在加工贸易各作业领域的推广运用,有效解决加工贸易传统产业效率偏低、用工紧张问题。对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的,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省级财政给予企业设备投资额10%的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50万元。
同时,我省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开展核心技术创新,增加对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积极培育和重点扶持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组建国家级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予以补助80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部共建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根据下达的国家财政经费予以适当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促进产业融合升级,重点围绕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装备三大主导产业以及生物医药、面板芯片、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引进境外加工贸易龙头企业,加大配套企业的引进力度。对福州、漳州、泉州、莆田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总投资额5亿美元以上的,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总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在谈重大项目,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招商经费支持。
3、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最高支持10万元
,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总数达26.2万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就业。
根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我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扶持政策范围逐步延伸至大中专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以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我省将遴选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优秀项目,给予3万-10万元的资金扶持;开展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试点工作,推动大学生返乡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在项目资金、创业辅导、创业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建立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
同时,实施大学生就业促进计划,重点围绕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和精准服务两个环节,主动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技能培训、就业见习等服务,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在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全省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活动,其中省级就业见习计划1000名。对见习留用率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财政补贴标准。
此外,我省将建立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生活补贴定期调整机制,自明年1月1日起,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层服务项目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按年度进行调整。
《通知》明确,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和新兴领域就业。大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金融保险、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就业。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新农村建设需要,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研发和现代农业经营管理等领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