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老旧小区改造最新消息,老旧小区改造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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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召开全省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据介绍,黑龙江省列入2020年国家改造计划的项目(小区)1147个,涉及75市(地)、县(市)。计划投资120亿元,惠及群众39.5万户,涉及110多万人,占全省城镇常住人口的5%。平均每20个黑龙江城镇居民就有1个人能享受老旧小区改造成果。目前,全省各(市)地正在积极推进项目招标、开工建设等工作,确保圆满完成预期目标。

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指导意见》发布。《方案》要求,从2018年起,我省将利用5年时间,大幅度完成设区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实现基本使用功能得到完善、居住环境明显好转。

改造范围20年以上设施不全环境脏乱的小区

建成使用20年以上、配套设施不全、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小区和有维修使用价值的楼房。具体标准由市(地)、县(市、区)政府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网络配图

我省将健全环卫消防设施,取消楼道垃圾道,按照标准配建垃圾收集点,设置密封式垃圾桶(箱);

改善小区环境设施,全面清理占用道路、绿地停车;

改造小区基础设施,对雨水、污水管道以及化粪池进行全面疏通清淤;

进行房屋维修改造,维修楼顶屋面防水维修,修缮楼宇公共部位窗户,更新改造楼梯间地面和扶手;

进行适老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等公用交通节点进行无障碍改造;

完善监控防范设施,根据小区实际设置大门;

进行危险房屋整治改造,鉴定为D级的危房,应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时拆除重建或实行货币化安置。

有条件的城市可根据居民意愿,结合小区实际,进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物业管理用房、业主文化活动中心、幼儿园、老年人日间照料用房;增加加装电梯、建设地下停车场、海绵小区、养老设施、教育设施、充电桩、" 平改坡 " 等内容。

扶持政策 统筹安排财政补助资金 有条件的市县对加装电梯给予补助

扶持政策包括资金支持、政策支持、经营激励、社会资助和单位分担。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要统筹安排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市(地)、县(市、区)政府(行署)对老旧多层楼房加装电梯给予适当补助。

在原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加装电梯的,按照不增加原有不动产建筑面积办理,不需办理占用土地等相关手续,不再征收地价款,不需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他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不需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也不在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簿上注记。在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意见统一情况下,不考虑加装电梯后住宅采光、日照间距问题。凡涉及规划、设计、土地、施工、消防审批的,要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加快审批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