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老旧小区改造最新消息,老旧小区改造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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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改造范围和计划,改造内容是什么呢?

改造范围和计划

老旧小区改造主要是指各城市、县城(城关镇)建成区范围内2000年以前建成、具有合法产权、配套设施不全、环境脏乱差的住宅小区以及与老旧小区直接相关的城市基础设施。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及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等,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优先安排对基础环境差、群众期盼高、弱势群体多的老旧小区进行改造。通过初步摸底,计划分三年对746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2019年全市完成老旧小区改造135个(已完成);2020年计划改造小区429个,其中金凤区、西夏区全部完成改造任务(兴庆区改造213个、金凤区改造112个、西夏区改造67个、永宁县改造13个、贺兰县改造5个、灵武市改造19个);2021计划改造小区182个(兴庆区改造159个、永宁县改造13个、贺兰县改造10个)。

改造内容

改善房屋功能。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及外墙保温,维修屋面防水,对房屋外墙及公共楼道墙面进行维修改造,对破损的屋檐、台阶、楼梯扶手和雨棚进行修缮,可以对具备条件的加装电梯和设置门禁。

改造基础设施。实施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建设,划置停车泊位,具备条件的施划停车位;维修和更换老旧污水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以及完善消防管道、消防栓、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完善无障碍设施;配置充电桩和配建化粪池;安装小区安防设施;设置自行车棚;合理设置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运输工作,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改优居住环境。统一环卫设施,取消垃圾道、垃圾房、垃圾池,减少生活垃圾收集桶的配置数量,推行定时定点回收制度;清理拆除各类违章建筑物并纠正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行为;清理楼道乱堆杂物及各类小广告,设立小区公共信息发布牌。根据区域规划,结合实际改造或配套建设养老、托幼、社区卫生等服务机构,并配备便利店、便民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清理整治公共绿地,补栽花草树木,完善小区绿化设施;有条件的小区,建设小区游园,安装健身器材,增设休闲座椅等。

与小区周边直接相关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讯、供电、供排水、供气、停车场(库),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的改造提升可纳入改造范围,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

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加强老旧小区改造与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业主委员会、小区居民自治组织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体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等,共同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模式,开展老旧小区党组织引领的多种形式基层协商,主动了解居民诉求,促进居民形成共识,发动居民主动参与改造方案制定、投工投劳、配合施工、后续管理、监督评价等工作,共享“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小区环境,促进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市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为扎实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明确三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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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辖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充分了解群众需求、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辖区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内容,采取“一小区一方案”“一楼一策”“抓小并大”等方式,分类甄别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完善辖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定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及时组织申报年度项目资金争取计划及项目申请文本的编制工作;做好项目建设财政能力评估工作,落实资金保障,对改造项目的管理和质量负主体责任;在老旧小区改造中积极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引入物业公司管理,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指导、监督辖区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展老旧小区基本情况的摸底调研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银川市住建局: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制定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年度总体计划;负责指导辖区开展小区内房屋公共区域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加装电梯等国家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会同财政部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做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银川市发改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项目库谋划、督促推进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工作,负责小区内外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绿化、照明、围墙等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国家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协调供电部门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供电保障。

银川市财政局: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拟定老旧小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办法,并落实奖补资金,指导辖区政府做好项目建设财政能力评估工作,会同住建部门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绩效评价工作;协助争取中央补助资金。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审批工作;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的规划、建设用地审批工作。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协调水、暖、气等专营单位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居民供水、供气、供暖保障等工作;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内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停车库(场)规划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银川市教育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内及周边配套建设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工作。

银川市民政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内基层社区治理和服务、养老服务、社区配套用房使用等工作。

银川市园林管理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内及周边环境的绿化提升和日常维护工作。

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银川市体育局:配合做好老旧小区公共健身设施建设工作。

银川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分别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治安管理、应急管理及信访维稳工作。

银川市国资委、水务局、审计局、投资促进局及土地储备局:根据工作职责,配合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工作。

银川市网络信息化局:负责协调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等通信单位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配合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通信设施建设有关工作。

银川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考评、通报等。

水、电、气、暖、通信等专营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承担配套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主动配合各有关部门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