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深圳6月新规:这7条路将客货分离
深圳市交警局5月23日发布《关于在部分高快速路扩大实施客货分离交通组织措施》的公告,广深高速等7条高快速路6月7日开始实施客货分离,交警部门6月21日起开始执法。以下为您带来相关内容,欢迎浏览!
自12月至今,交警部门在北环大道全路段进行了客货分离交通组织,有效分离快速路的快慢交通流,减少因车辆频繁变线穿插带来的交通影响和事故风险。
据介绍,北环大道最左侧两条车道,在实施客货分离前高峰期小客车每小时车流量3356辆,货车每小时车流量178辆,小货车占比4.8%。实施客货分离后,小汽车每小时车流量3915辆,小货车每小时车流量9辆,小货车占比0.23%,小客车的通行能力上升10.7%。
为进一步提升高快速路网运行稳定性和通行能力,在北环大道成功的试点基础上,交警部门将在广深高速、南光高速、泥岗路、布心路、沿河北路、沿河南路、月亮湾大道等高快速路上推行客货分离。在上述路段,交警部门设置小型客车专用车道,每天0时至24时,除小型客车以外,禁止其它类型车辆在小客车道行驶。小型客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措施于6月7日开始实施,至6月20日为过渡期。交警部门将于6月21日起正式执法,对于违反通行规定的,将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在机动车道内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的”,处200元罚款、记3分。
罚款300元!节假日去大梅沙千万别走这条路
今年清明节和五一期间,深圳市通往东部海滨旅游热点地区的道路因车流量、客流量过多而出现大面积的交通拥堵情况,公交车也不能幸免,多次被堵在茫茫车海之中动弹不得,给广大出行乘客带来极大不便。
为提高公共交通的出行能力,保障公交优先,深圳市交管局24日宣布,节假日、公休日期间,早上9时至晚上21时,东部沿海高速罗沙路到大梅沙收费站(含大梅沙出口匝道、入口匝道段)的公交车专用道禁止其它车辆通行,仅线路公交车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汽车可以使用公交车专用道。
目前,深圳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5月28日起,自驾前往东部沿海高速时,一定要注意交通标识标线的变化。违法占用公交车道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罚款300元。(读创客户端)
本周末深圳地铁8条线延至24时收车
端午小长假临近,记者从深圳地铁集团获悉,为满足乘客出行需求,5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深圳地铁线网8条地铁线路将推迟1小时收车,即24时收车。
据悉,为确保市民乘客出行需求,深圳地铁集团负责运营的1、2、3、5、7、9、11号线,5月27日(周六)、28日(周日)将分别执行工作日延长运行图和节假日运行图,运营时间6:30~24:00。5月29日、30日两天各线执行周末运行图,运营时间6:30~23:00。而由港铁(深圳)运营的4号线也将于5月27日、28日(星期六、日)延长运营服务时间至24:00。
节日期间,受市民外出活动影响,预计1号线机场东往罗湖方向,3、5号线进入市区方向车站,11号线碧头往福田方向,或将出现客流小高峰。此外,临近深圳火车站、深圳西站、深圳北站、深圳东站、深圳机场的罗湖、大新、深圳北、布吉、机场站等地铁站也将在节日前后出现大客流。
深圳地铁运营总部特别提醒市民,小长假前夕5月27日(周六)下班高峰至晚上,正常通勤客流与节前出游客流的双重叠加,客流预计将高于平常周五。其中,预计前往世界之窗等传统旅游景点,以及前往会展中心、华强北、老街等购物商圈的乘客较多,届时,沿线各站客流或将有所增加,请市民留意沿线地铁站公示和指引,做好出行准备。同时,在节假日期间,请市民注意关注地铁的客流分布情况和客运组织措施,提前做好出行准备,尽量低峰出行、错峰出行。 (深圳晚报记者董玉含)
男子机场飞无人机被拘10日下月起无人机需实名
据深圳公安局通报,5月22日14时48分许,深圳机场公安分局机场派出所工作人员发现在宝安区机场九道附近,有无人机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飞行。机场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当场抓获无人机操控者林某某,因该区域属于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林某某未经申报许可,在深圳机场辖区内放飞无人机,飞行高度与航道有交叉,对航班飞行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机场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近年来无人机的普及和应用带来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民航安全带来隐患。由非法操作无人机导致的飞机延误层出不穷。民航局已于5月16日下发《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以上(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进行实名登记。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km、跑道端外20km 以内的区域。为维护深圳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地区和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施放影响飞行安全的孔明灯、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等其他空中移动物体;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垃圾等物质;燃放烟花、焰火。
机场警方提醒,凡在深圳开展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提前向军方、民航职能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净空区域内实施上述违法行为的,军方、民航职能部门、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在机场净空区域外从事上述活动的,不得影响深圳机场净空保护。对扰乱机场正常飞行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罚款、拘留;对危害公共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