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三门峡收养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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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不满十四周岁的: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4、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18岁以下)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行政法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1收养人双方提供房产证、个人信用状况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
2收养申请书
3市级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
4收养人与被收养人2寸近期免冠合影彩照
5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双方)
6收养人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的具有抚养教育能力的证明
7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收费信息

办理流程

申请(申报人提出收养申请)??受理(初步审核资料,符合条件)??审核(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材料10个工作日)??办理收养登记,发放《收养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