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生育津贴标准每月多少钱(领取流程到账时间)
生育后享受生育津贴的福利这对于职场宝妈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但对于生育津贴,很多宝妈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疑问?比如“生育津贴的标准是怎么算的?”“生育津贴怎么领取?”“多久可以领取?”小编整理了莱芜生育津贴标准每月多少钱(领取流程到账时间)??供职场宝妈参考!
一、2022年莱芜生育津贴标准每月多少钱
1、问符合哪些条件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1)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职工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职工交生育保险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机关事业单位交纳生育医疗费,产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目前三胎还没出台相应的政策,如果报销必须有三胎准生证或者是区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符合三胎政策证明信,并加盖公章。
(2)自2020医疗年度起,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费。(如果在生育上月单位没正常交费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特殊情况除外,比如:单位三年以上良好,没有断交过的或者是个人三年以上良好,可以向济南市局申请按三年以上良好报销。)
(3)自2020医疗年度起,参保在职职工生育时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后,由统筹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4)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单位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其正常缴费。
(5)男职工配偶生育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的,按我市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第一:生育前六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第二: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第三: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其配偶于次月生育。
男职工配偶领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生育医疗待遇按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再执行前款享受50%生育补助金的规定。
男职工配偶在居民医保已报销了生育医疗费的,不能再重复报销。
2、问产前检查费用待遇标准如何规定?
答: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按人头定额结算,标准为1200元,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怀孕的增加600元(即1800元)。(产前检查费用在分娩时随同住院费用在医院一起结算,不需要任何发票)
3、问: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待遇标准是什么?
答: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不伴有生育并发症的,实行按定额结算,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具体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
(1)怀孕2个月以内(含2个月)引流产的700元;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引流产的2100元;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引流产的2700元。
(2)顺产270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阴式手术产310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剖宫产5500元,剖宫产多胎妊娠8000元;疤痕子宫(有子宫手术史)增加700元;生育同时做绝育手术增加390元 。
4、问生育其他医疗费用待遇标准是多少?(非定点医疗机构的不报销)
答:(1)生育同时做绝育手术增加390元;
(2)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350元;
(3)因病情需要住院取出宫内节育器(门诊取环失败、节育器嵌顿等)2000元;绝育手术费1200元(男职工600元);复通手术费1800元。
(4)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医疗费用,伴有生育并发症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按定额结算或按服务项目结算相结合的办法。对“妊娠剧吐”等25种情形实行按病种定额结算,实际发生费用低于定额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的按定额结算;对“子宫破裂”等12种情形实行按服务项目结算,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费用据实结算。
生育时有多种并发症的,就高确定一种并发症待遇支付标准,不进行累加。
5、问生育并发症目录有哪些?(非定点医疗机构的生育并发症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答:(1)按病种结算的生育并发症:1妊娠剧吐2先兆早产3先兆流产4减胎治疗5宫颈机能不全(宫颈环扎术)6胎儿畸形(引产,男职工配偶不享受)7死胎(引产,男职工配偶不享受)8产褥中暑9产褥感染10羊水过多11羊水过少12过期妊娠13胎儿生长受限14骨产道异常及软产道异常15产力异常16胎位异常17巨大儿18胎盘早剥19胎儿窘迫20母婴血型不合21脐带先露与脐带脱垂22胎膜早破23妊娠高血压24多胎妊娠25产后出血
(2)按服务项目付费据实结算的生育并发症:1子宫破裂2羊水栓塞3妊娠滋养细胞疾病4妊娠期糖尿病5妊娠期急性脂肪肝6妊娠期合并心脏病7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症8妊娠期合并血液系统疾病9妊娠期合并甲状腺机能减退、系统性红斑狼疮10妊娠期高血压:怀孕期间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服务项目支付11异位妊娠,需提供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从医疗保险待遇列支12前置胎盘。
6、问生育津贴及产假天数是多少?
答:职工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生育津贴和工资不重复享受。
(1)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
(2)产假: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引、流产,按照以下规定享受产假。
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怀孕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的,产假为20天;怀孕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的,产假为42天。
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其中可在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晚育:是指已婚妇女年满二十三周岁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7、问生育后如何领取生育津贴待遇?
答:自2020年11月1日起生育并且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可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上传材料到医保部门,待审核完毕后统一发放津贴,职工不需要再提交任何材料。如特殊情况未联网结算的,可自费结算后带费用清单、出院记录、有效票据、生育服务手册到参保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
8、问:异地生孩子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吗?
答:女职工所在单位正常缴费,女职工在异地生育(除生育并发症不能报销外)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且没有时间限制。
9、问:计划生育手术可以在非定点医院做吗?
答:不可以,计划生育手术必需到济南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
10、问; 正常交纳的职工生育保险,已经生育了两个孩子,现在又怀孕,想将此第三胎引流产,咨询是否可以享受生育保险报销?
答:据济劳社字【2001】13号文第四条规定:因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失败造成怀孕流产的,生育保险待遇原则上只支付一次。
11、问:进行试管婴儿手术期间产生的费用,是否在生育报销范围内?
答:不在生育保险报销范围之内。
12、问:济南职工在国外生育,应该如何进行报销?
答:在国外生育的一是须找有翻译资质的公司翻译生育报销材料。二是须持该翻译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翻译公司公章。
13、问男职工的生育补助金如何规定的?
答: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六个月以上无工作,符合条件的,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
产前检查600元,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怀孕的900元;
顺产135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250元;
阴式手术产1550元,每增加一个胎儿增加250元;
剖宫产2750元,疤痕子宫(有子宫手术史)增加350元;多胎妊娠4000元。
生育并发症按照生育医疗费标准的50%享受待遇。
需要特别说明:男职工的配偶不享受计划生育及引流产待遇;男职工的配偶参加居民医保并且已经享受居民医保报销的,不再重复享受男职工配偶生育保险待遇。
二、生育津贴怎么算及公式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x乘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
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