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产假多少天,韶关产假国家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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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出台新的产假政策,生育子女奖励假新增50天,孕妈们可享受178天(98天基本产假 +80天二孩以内计生奖励假=178天)的超长产假!
2017年又传来了重大好消息,韶关准妈妈们又有新福利了!?
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经诊断确需保胎休息的,保胎休息时间按病假处理。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每天安排1小时工间休息,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或者从事夜班劳动。对从事立位作业的女职工,还应在其工作场所设休息座位。
除了怀孕7个月可以每天带薪休假1小时
还有这些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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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孕妈的产检权益
很多妈妈担心去产检要请假、要扣工资,现在也明确保障了孕妈的利益了,《办法》规定,女职工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保证妇女的哺乳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为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终止怀孕假期增长
最新的政策中,将未满4个月的终止妊娠产假,由15天增加至15天至30天,具体如下: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