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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分为两个部分,其中审议项目4件,包括《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惠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预备项目2件,包括《惠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并结合立法建议项目征集情况及我市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今年立法工作计划。
记者了解到,审议项目之一《惠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是去年结转项目,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起草,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在去年12月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计划在今年6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今年8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三次审议并交付表决,表决通过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
《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去年预备项目,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起草,市政府作为提案人,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负责初步审查,计划在今年8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今年12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提到《惠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该负责人表示,我市规范市民文明行为领域的规定多为市民公约,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做好倡导文明行为、治理不文明行为的顶层设计,以指导全市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去年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也将推进文明行为立法纳入文明城市考核指标。该项目由市文明办负责起草,市政府作为提案人,市人大社会委负责初步审查,计划在今年10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
近年来,养犬管理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矛盾较为突出。2018年11月,市区长湖苑小区210多位居民联名提出相关立法建议书。为此,市人大将《惠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列为去年预备项目。该项目由市公安局负责起草,市政府作为提案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负责初步审查,计划在今年12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第一次审议。
将立法规范野外用火行为
《惠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是今年立法工作2件预备项目之一。该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小区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矛盾日显突出,而解决问题的职能部门、属地政府职责不够明确,问题久拖不决,矛盾积累较多,亟须通过立法规范物业管理行为,该项目由市住建局负责起草。
今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另一个预备项目是《惠州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年均处置森林火情火灾100多宗,99%的起火原因与群众不当野外用火行为有关,亟须通过立法规范野外用火行为,节约森林火灾处置资源。该项目为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时市政府报送的建议项目,由市林业局负责起草。
该负责人表示,预备项目由相关负责单位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和法规草案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视情况在本年度或以后年度安排审议;经调研论证认为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由市政府先行制定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