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工资及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公司扣税的起征点为3500元,那么工资及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是怎么扣除的呢?计算的方法是什么?小编为大家介绍如下,欢迎查看!
一、工资、薪金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个人所得税税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及统筹、教育基金后的余额(个税起征点将从过去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元) |
1 |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 | 税率为3% | 0 |
2 |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 | 税率为10% | 105 |
3 |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 | 税率为20% | 555 |
4 |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 税率为25% | 1005 |
5 |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 税率为30% | 2755 |
6 |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 税率为35% | 5505 |
7 |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 | 税率为45% | 13505 |
中国公民张某4月工资收入3982元,计算张某4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张某每月应扣除的其他费用550元)
张某4月应纳个人所得税=3982-3500-550=-68元
免交个人所得税
中国公民张某2012年4月工资收入6100元,计算张某4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张某每月应扣除的其他费用830元)
1、先找出税率:6100-3500-830=1770元
2、查税率:1770是在1500-4500之内,因此税率为10%,扣除数为105
3、张某4月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6100-3500-830)*10%-105=72元
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起征点,则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3500-当月工资),若高于3500,则应纳税所得额=年终奖;
其次,将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新七级税率体系中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最后,采用计算公式:缴纳个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个人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数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一个人年终奖为12000元,当月工资为3000元,则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12其商数为958.33元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为11500*3%=345元
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为345元.
个人当月工资收入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一个人年终奖为7200元,当月工资为5100元,以7200除以12,其商数为600,对应的适用税率为3%,年终奖所得税为7200*3%=216元。
当月工资5100-3500-550(统筹)=1050*3%=31.5元。
该纳税人当月共计应纳个人所得税为216+31.5=247.5元。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及征税对象
(一)指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两类纳税人的区分:
(1)居民纳税义务人:有住所 OR 居住满一年 无限纳税义务,境内境外所得均交税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无住所且不居住 OR 无住所且住不满一年 有限纳税义务,境内交,境外不交
(二) 扣缴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自行申报)。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共11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