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实习生工资扣税标准
随着当今企业对于毕业生要求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开始利用假期进行实习,想通过企业实习来学习实战技巧,充实自己的专业技能。实习就会有实习薪资,虽然大学生实习的目的不是为了挣钱,但是大家还是非常关注薪资的,毕竟那是劳动的成果。很多刚刚进入实习岗位的同学会有这样的疑问“我的实习工资只有1000多,为什么还要扣税,现在的个税起征点不是3500吗?是不是实习公司私自扣我钱了?”
关于这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就这个问题为即将开始实习和正在实习的大家答疑解惑。
1、实习生的实习工资属于与任职、受雇无关的收入,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税法》第四条和第六条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2、看了上面的解释,首先你要区分“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税法上划分按“工资薪金所得”还是按“劳务报酬所得”的标准,主要看,是否与用人单位有任职、受雇的关系。“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劳动报酬”是指为单位或者其他个人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不同之处,主要是与任职、受雇没有关系。
3、是不是还是被说得晕头转向?上面的解释简单点就是说,如果你是实习,那么你与实习公司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就不属于劳动合同,而属于劳务合同。劳动报酬的个税起征点为3500元,劳务报酬的起征点则是800元。
例如你的实习工资为1000元,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为应税所得额。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1000-800)*20%=40元
通过这样的解释,大家已经对实习生扣税标准有了基本的了解,所以说并不是企业在逗你,他们只是按照《税法》严格操作罢了,企业也会将这笔税金交给税务局。
这样又有人会问:“实习生的工资本来就不高,还需要扣税,那我为什么还要实习呢?”想通过实习赚钱?那你真的错了!其实,每一份实习工作带给自己最大的收获并不是劳动的报酬,而是在实习中对自己的考验和锻炼。从自身长远发展来讲,能力的提升远远比眼下获得的金钱重要。所以说,实习的经历是自我提升的过程,并不是获得金钱的途径。实习会让你认识职场,教会你公司处理紧急情况的方式,教会你处理人际关系的方法,教会你在这个岗位立足并求升职的技巧。实习会让你站的更高,当然你也会看得更远!
文号:财税〔2006〕107号 发布日期:2006-11-01 有效性:全文有效
文号:国税发〔2007〕42号 发布日期:2007-04-10 有效性:全文失效
注释:全文废止或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