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生村官工资待遇及报考条件及报名时间详细说明
2018天津大学生村官备考:4月13日社会热点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重点选聘坐落在天津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当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和天津生源外埠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当年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30岁以下,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为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211”、“985”院校,回原籍任职和涉农等农村急需专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可放宽至毕业1-2年。
独立学院、民办院校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此次选聘范围内。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选聘区县确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聘程序
按照公布的选聘计划和选聘条件,经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笔试;由区县委组织部进行面试,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择优确定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考察合格后,由各区县委组织部提出选聘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五、政策待遇
根据《天津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村期间,第一年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第二年按照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2、大学生村官服务期为2年,在村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3、按照聘任期满有关规定,享受留村续聘,考录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以及报考研究生等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