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开展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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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工作的意见
渝教基发〔2017〕4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2014〕4号)精神,破解普通高中“千校一面”、高度同质化的问题,促进普通高中教育由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有特色、高质量提升,满足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现就开展特色高中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引导普通高中贯彻“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的理念,根据校情、教情和学情,以深化课程教学改革为抓手,以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旨归,着力构建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以及相应的运行管理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学校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多样发展。
  
  二、工作目标
  
  经过近10年的努力,建设一大批具有“独特的学校文化、鲜明的办学特色、丰硕的育人成果、较高的办学品质”的特色普通高中学校,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特色多样的普通高中发展新格局。
  
  到2020年,市级重点中学要力争全部转型发展成为特色高中,其中不少于30所发展成为特色示范高中;到2025年,全市建成150所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等特色普通高中和50所特色示范普通高中。
  
  三、基本原则
  
  (一)校本性原则。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立足自身办学传统、文化积淀、师生特点以及办学资源等因素,找准内涵发展的着力点,构建适合本校学生发展的特色课程体系,打造具有学校个性的学校文化。
  
  (二)发展性原则。学校要围绕特色课程体系建设,逐步探索与之相适应的运作机制、管理模式、队伍建设、资源建设、环境建设等,形成学校特有的办学思路,提升学校内涵发展的综合实力,形成独特办学模式。
  
  (三)稳定性原则。特色普通高中建设要从时代特点、政策要求和学校实际出发,将学校特色发展、育人模式等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将特色办学内化为稳定的办学风格,形成稳定的制度架构和校园文化,展示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四、重点任务
  
  (一)建构特色课程。学校要准确定位办学方向,结合办学思想、育人目标,明晰课程逻辑,积极推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校本化实施,从多角度入手,规划符合学校办学思想和育人目标的特色课程,努力建设涵盖基础课程和拓展课程、显性课程与隐性课程、常规课程与特色课程的特色课程体系,通过课程体系的构建,发展学校办学特色,满足学生个性化需求。
  
  (二)创建特色课堂。学校要结合新高考、新课程的要求,聚焦培养学生核心素养,创新课堂教学环境,改革教学组织形式,积极推进分层分类选课走班教学。教师要广泛采用参与式、启发式、研究式教学方法,学生要广泛采用自主式、合作式、探究式学习方法;学校要积极创造模拟环境和真实环境下的课程教学条件,让教学更加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三)培养特色师资。各普通高中要根据特色课程体系,加强师资培养培训,配备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团队,精心打造一支具有与特色高中建设相吻合的特色师资队伍。学校可聘请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机构的专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多渠道建设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职结合的特色课程指导教师队伍,满足课程开发开设的实际需要,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的实际需要。
  
  (四)丰富特色资源。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开设特色课程体系的校内和校外教育资源体系,鼓励普通高中学校与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实践基地、科研院所等开展包括师资培训、实验室开放、课程开发、学生实践等多种形式的合作,让确有天赋和特别才能的学生得到专门训练和特殊培养,逐渐形成学校多样化发展的资源体系。
  
  (五)发展特色文化。学校文化是推进特色高中向纵深发展的关键。要充分发挥校长在学校文化建设中的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学校文化建设中的指导作用,充分发挥全体师生在学校文化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努力营造与办学思想、育人目标相一致的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形成学校持续优质发展和特色多样发展的稳定器和助推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纳入高中发展促进计划,纳入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制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各级教研科研部门要成立特色普通高中建设专家指导组,加强对普通高中特色发展问题的专门研究,对创建特色普通高中的学校进行指导,为特色高中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二)落实政策支撑。建设特色普通高中是普通高中发展促进计划的重要内容,市教委将对立项建设的特色普通高中学校给予专项经费补贴,并对通过验收的学校予以命名授牌。市教委建立特色示范高中、特色高中、一般普通高中的分类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特色普通高中建设的经费、师资、设备等要素保障到位。
  
  (三)完善配套制度。市教委将印发关于申报重庆市特色普通高中建设项目的通知等相应配套文件,进一步明确特色普通高中的申报条件、建设内容、建设目标、评估要求等。市教委将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特色普通高中经费投入、过程指导、考核评估、招生录取等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推进特色普通高中建设向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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