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教育局年阳泉中考报名时间工作的通知
关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各有关学校:
根据山西省关于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规定要求,现将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3月9日至3月11日
2、报名地点:考生均在户口所在县区报名。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县区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后,由考生学籍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报名手续;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律到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
本市户口在外地市借读的考生、不在户口所在县区读书的考生要参加升学考试,必须到户口所在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
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外来经商子女(外地、市),凭居住证和原户籍所在地证明到发证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报名。录取、收费与本地考生一视同仁。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综合素质评定合格。
各县区招办要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手续
1、考生报名时需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或身份证号码证件)、学历证件。在规定时间参加统一组织的数码照像;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用。
2、下列考生报名时,需持有关部门出具的留有存根的正式证明:
(1)烈士子女须持省民政厅的证明;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须持省公安厅的证明;
(3)所有军人子女须持省军区政治部的证明。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须持省侨务办公室的证明;
(5)台湾省籍考生须持省对台办公室证明;
(6)少数民族考生须持市级民族事务管理部门的证明。
(7)夫妻双方及子女均属农业户口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及双女绝育家庭的女孩须持由市人口计生部门统一印制的经县区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核的证明。
3、下列考生报名时应交验其获奖证书,并填写有关获奖登记表: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初中阶段获省一等奖,证书上盖有“山西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专用章”的优胜者;参加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4月30日前联合举办或批准的体育比赛项目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各类获奖学生登记表由所在学校及有关部门签字盖章交县区招办审核,审核时以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组织比赛的秩序册、成绩册和注册卡为依据。各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按规定时间及要求交市招考中心。对享受加分待遇的学生要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四)有关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必须用户口簿上现用姓名。未办理身份证的应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明;确实没有户口的,要求考生父母提供当地居委会(社区、村)的证明,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录入身份证号为18个‘0’。
2、凡涉及户口外迁的考生,必须在3月7日前办理好入户手续,户口迁入时间以正式户口簿或准迁证的时间为准。
3、属于本市户口的考生必须回户口所在县区报名考试,就读学校应提供相关的证明及材料。
4、严禁考生在不同县区两地报名,一经查出取消今年考试资格。
5、考生填写邮寄地址、收件人时,应方便邮寄及收取。
6、考生填写联系电话时,手机应保证其开机时间,固定电话前一定要加区号。
7、考生报名号编排。考生报名号为十位数,前两位为市代码,统一为“67”,第3位至第6位为学校代码,第7位至第10位为本校考生顺序号。
8、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要组织考务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录入和校对,并由学校组织数码照像。无误后于3月14日报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县区招生考试办公室3月16日报市招生考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