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教育局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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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镇和临城镇城东、城西及城北社区。
2.住址条件:家庭住址座落在幼儿园划片区域范围内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居住自有房的(必须出具房产证);
②片区内的拆迁户,尚未回迁,仍在外租房的(必须出示县城市规划拆迁的有关协议和房管部门无其它住房的证明)。
(三)城东幼儿园中班、大班招生范围及条件
1.招生范围按该园小班招生范围。
2.招生条件:12月31日前落户临江镇及临城镇城东社区的适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招生。
(四)实验幼儿园分园中班、大班招生范围及条件
12月31日前落户临江镇和临城镇城东、城北社区未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招生。
五、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
2.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3.县委、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照顾对象:
①上杭辖区部队军人子女,按照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委发[2008]3号)、龙岩市教育局龙岩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龙岩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5]1号)执行。
②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子女,按《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委办【2015】142号)执行。
③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和年产值达亿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本地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其子女在我县城区接受学前教育,参照《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杭委【2015】83号)执行。
(二)提供材料
1.符合“烈士子女”、“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子女”、“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读申请报告;
②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上杭辖区部队军人子女”政策性照
2.住址条件:家庭住址座落在幼儿园划片区域范围内并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居住自有房的(必须出具房产证);
②片区内的拆迁户,尚未回迁,仍在外租房的(必须出示县城市规划拆迁的有关协议和房管部门无其它住房的证明)。
(三)城东幼儿园中班、大班招生范围及条件
1.招生范围按该园小班招生范围。
2.招生条件:12月31日前落户临江镇及临城镇城东社区的适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招生。
(四)实验幼儿园分园中班、大班招生范围及条件
12月31日前落户临江镇和临城镇城东、城北社区未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均可报名。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采取电脑派位的方法进行招生。
五、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适龄儿童
(一)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
2.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
3.县委、县府有关文件规定的照顾对象:
①上杭辖区部队军人子女,按照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拥军优属工作的实施意见》(杭委发[2008]3号)、龙岩市教育局龙岩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印发《龙岩市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政联[2015]1号)执行。
②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子女,按《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委办【2015】142号)执行。
③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外来投资者和年产值达亿元以上(以上一年度统计报表数据为准)本地工业企业引进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者)、高层经营管理人员(企业副总以上人员),其子女在我县城区接受学前教育,参照《中共上杭县委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杭县进一步促进工业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杭委【2015】83号)执行。
(二)提供材料
1.符合“烈士子女”、“市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模范(先进分子)子女”、“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子女”政策性照顾对象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读申请报告;
②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符合“上杭辖区部队军人子女”政策性照